測繪資質申請,需要走哪些程序?

測繪資質辦理的流程到底是怎么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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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來看不同資質級別對應的審批流程不一樣,2021測繪資質新的管理 *** 規定,導航電子地圖 *** 甲級資質審批和管理由自然資源部負責,其余9個專業類別的甲級測繪資質審批和管理權限下放至升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主要是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取消甲級測繪資質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初審環節;乙級由省自然資源廳委托低級以上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實施測繪資質核準事項(含申請、延續、變更、注銷等)

另外,一般來說測繪資質申報的流程大同小異,但是每個地方的審核節點會有些許小的變化,以湖南資質審批為例,其所經過的流程大概如下:單位申請-市經辦人初審-市級局長轉報-經辦人待受理-經辦人受理-省經辦人審查-省級處長審核-省經辦人發證;每個省份的資質審核周期不盡相同,整體來說一般是3個月左右能夠下證

申請測繪資質的詳細流程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包括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界線與權籍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務。

一、企業找測繪資質需要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3、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二、測繪資質代辦大致需要經過以下流程:

1、提出測繪資質申請。

2、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

3、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4、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擬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通過本機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5、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組織核實。經核實有問題的,應當依法作出處理。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有異議但經核實無問題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并于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申報單位需要準備的材料清單如下:

1.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法定代表人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學歷證書、身份證;

5.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6.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7.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8.單位住所證明;

9.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10.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測繪資質過期了在網上可不可以申報?

申請復審換證即可!

(測繪資質辦理等問題歡迎咨詢)

也就是說主管部門在測繪資質系統里面把所有人員、儀器、保密和質量、項目材料等重新審核一遍,合格就換上最新的資質證書。都是在測繪資質管理系統線上進行的!

測繪資質是怎么申報的?

1、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向縣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并提出初審意見提出測繪資質申請;

2、測繪資質受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作出受理決定。

3、測繪資質審批機關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由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或者其委托的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4、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測繪資質審批機關領導批準,可以延長10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5、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作出擬批準的書面決定,向社會公示7日,并于作出正式批準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應當向申請單位書面說明理由。

6、《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由國家測繪局統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年報在哪里申報

企業年報網上申報流程:

一:進入攜創網(原中國工商注冊網)。

二:進入后選擇您企業所屬地區,企業所屬哪個城市就進入哪個城市,或者直接進入省份。

三:進入工商企業年報系統。

四:進入后登陸工商企業年報系統。

五:進入年度報告在線填錄系統。

六:選擇要報的年份。

七:開始填寫企業基本信息。

八:然后填寫網站信息。

九:填寫股東信息。

十:填寫資產狀況信息。

十一:按照提示填寫完成,提交即可。

未按時年報會有的后果:

一、企業逾期不報送公示年報的,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向社會公示;個體工商戶逾期不報送年報的,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向社會公示。

二、根據國務院《注冊資本制度改革方案》和《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規定,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實施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企業應當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查詢。

法律依據

《公司法》之一百六十五條 【財務會計報告的公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依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于本公司,供股東查閱;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