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空間規劃的編制重點是什么?

國家級國土空間規劃的重點內容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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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體現國家意志導向,維護國家安全和國家 *** ,謀劃頂層 設計和總體部署,明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的戰略選擇和目標 任務。

2)明確國土空間規劃管控的底數、底盤、底線和約束性指 標。

3)協調區域發展、海陸統籌和城鄉統籌,優化部署重大資 源、能源、交通、水利等關鍵性空間要素。

4)進行地域分區,統籌全國生產力組織和經濟布局,調整和 優化產業空間布局結構。

5)合理規劃城鎮體系,合理布局中心城市、城市群或城市 圈。

6)統籌推進大江大河流域治理,跨省區的國土空間綜合整治 和生態保護修復,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 系。

7)提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的政策宣言和差別化空間治理的總

體原則。省級國土空間規劃的重點內容主要包括:

1)落實國家規劃的重大戰略、目標任務和約束性指標。

2)提出省域國土空間組織的空間競爭戰略、戰略性區位、空 間結構優化戰略、空間可持續發展戰略和解決空間問題的“一 攬子”戰略方案。

3)合理配置國土空間要素,劃定地域分區,突出永久基本農 田集中保護區、生態保育區、旅游休閑區、農業復合區等功 能區。提出省域內重大資源、能源、交通、水利等關鍵性空 間要素的布局方案。堅持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保護。

4)加強國土空間整治修復。 5)強化國土空間區際協調。 6)制定規劃實施保障政策。市級國土空間規劃的重點內容主要包括:

1)落實國家級和省級規劃的重大戰略、目標任務和約束性指 標,提出提升城市能級和核心競爭力、實現高質量發展和創 造高品質生活的戰略指引。

2)確定市域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治理總體格 局,構建“多中心、 *** 化、組團式、集約型”的城鄉國土空 間格局。

3)確定市域總體空間結構、城鎮體系結構,明確中心城市性 質、職能與規模,落實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市級城鎮開發邊 界和城市周邊基本農田保護區。

4)落實省級國土空間規劃提出山、水、林、田、湖、草等各 類自然資源保護、修復的規模和要求,明確約束性指標;

5)統籌安排市域交通等基礎設施布局和廊道控制要求,明確 重要交通樞紐地區選址和軌道交通走向;提出公共服務設施 建設標準和布局要求;統籌安排重大資源、能源、水利、交 通等關鍵性空間要素。

6)對城鄉風貌特色、歷史文脈傳承、城市更新、社區生活圈 建設等提出原則要求。

7)在總體規劃中提出分階段規劃實施目標和重點任務,明確 下位規劃需要落實的約束性指標、管控邊界和管控要求。

8)建立健全從全域到功能區、社區、地塊,從總體規劃到專 項規劃、詳細規劃,從地級市、縣(縣級市、區)到鄉

(鎮)的規劃傳導機制。

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應當堅持什么優先

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應當堅持生態優先。國土空間規劃是國家空間發展城鄉規劃編制國土空間規劃的指南、可持續發展城鄉規劃編制國土空間規劃的空間藍圖城鄉規劃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國家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城鄉規劃編制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應當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科學有序統籌安排生態、農業、城鎮等功能空間,優化國土空間結構和布局,提升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質量和效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應當堅持生態優先,綠色、可持續發展,科學有序統籌安排生態、農業、城鎮等功能空間,優化國土空間結構和布局,提升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的質量和效率。

經依法批準的國土空間規劃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已經編制國土空間規劃的,不再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

國土空間規劃主要內容

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應當包括: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和規劃用地布局、結構、用途管制要求等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條規定,國土空間規劃應當細化落實國家發展規劃提出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要求,統籌布局農業、生態、城鎮等功能空間,劃定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和城鎮開發邊界。

國土空間規劃應當包括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和規劃用地布局、結構、用途管制要求等內容,明確耕地保有量、建設用地規模、禁止開墾的范圍等要求,統籌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用地布局,綜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合理確定并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條 國土空間規劃應當細化落實國家發展規劃提出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要求,統籌布局農業、生態、城鎮等功能空間,劃定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和城鎮開發邊界。

國土空間規劃應當包括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和規劃用地布局、結構、用途管制要求等內容,明確耕地保有量、建設用地規模、禁止開墾的范圍等要求,統籌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用地布局,綜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合理確定并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