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在城市規劃之前要做城市規劃綱要
不是所有的規劃,《城市規劃編制辦法》中要求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之前應先編制城市規劃綱要。因為城市總體規劃涉及的問題相對重要和復雜,為了避免失誤,提出在規劃綱要階段就城市發展的重要內容(如城市性質、規模、發展方向、城鎮體系、重要基礎設施規劃等)進行研究,編制規劃綱要,經論證后在編制完整的城市總體規劃。你可以查一下《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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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編制總體規劃的城市還要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兩者 可否合二為一?應當怎樣整合?
因為城市總規的主體是建設部門,是建設部門管理的主要依據,土規的主體是國土部門,是國土部門管理的主要依據。
兩者不可以合二為一,兩者應該相互協調和銜接。城市規劃中的建設用地標準、總量,應和土地利用規劃充分協調一致。應進一步樹立合理和集約用地、保護耕地的觀念。
城市總體規劃
是指城市人民 *** 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當地的自然環境、資源條件、歷史情況、現狀特點,統籌兼顧、綜合部署,為確定城市的規模和發展方向,實現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內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
城市總體規劃是城市規劃編制工作的之一階段,也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依據。
請問什么是"城市規劃編制"?
城市規劃編制是我國城市規劃中的一個過程。
我國城市規劃編制的完整過程由六個層次組成,包括:總體規劃階段和詳細規劃階段、城市總體規劃綱要、城市總體規劃(含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和中心區域規劃)、城市建設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編制城市規劃的目的在于:在城市發展戰略和城市規劃中,所擬定的一定時期內城市經濟、社會、環境的發展所應達到的目的和指標。
擴展資料:
提升城市規劃編制的科學性
2019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
趙龍表示,國土空間規劃明確把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鄉規劃等空間規劃相融合,同時形成一個平臺,即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形成全國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
同時,國土空間規劃將把國家安全戰略、區域發展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等國家戰略,通過約束性指標和管控邊界逐級落實到最終的詳細規劃等實施性規劃上,保障國家重大戰略落實落地。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城市規劃編制
參考資料:中國經濟網—我國將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實施“多規合一” ..
在當前城市規劃工作中為什么要編制不同類型的城市規劃與設計
不同的城市規劃有著不同的功能,比如概念性規劃,提供遠景想象;總規確定城市性質、規模、發展方向、發展目標、實施步驟等;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地塊性質、指標等、且作為規劃主管部門的依據等,。
不同的規劃對應不同的功能,不是為什么要編制,是一定要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