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規劃與城市規劃的區別是什么?
之前城市規劃是二級學科城鄉規劃類型和編制內容,屬于一級學科“建筑學”。改為“城鄉規劃”后就變成一級學科城鄉規劃類型和編制內容了,不再屬于建筑學。城鄉規劃類型和編制內容我相信題主想要了解的不是這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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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有這個變化,是因為現在中國城市化進程還在高速推進,而規劃的高端人才說實話還是少啊。從“城市”變成“城鄉”意義也非凡,因為之前規劃的領域僅限于城市,粗略說可以說限于城市建設用地,要通過區域規劃——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規,一層層往下細化,控制城市建設。但是城市雖大雖集中,中國海油廣袤的鄉村地區。但是一直以來農村的建設是沒有規劃的,基本上靠鄉村里約,但是有幾個問題:1.農村的建設土地浪費現象比較嚴重,算是十分不集約吧,畢竟土地都是分的。2.農民的利益之前一直是被有意忽視的,這個大家不陌生了,不然也不會有那么多農民進城務工城鄉規劃類型和編制內容;3.自從中國房地產高歌猛進之后,土地越來越值錢。不過這個值錢體現在 *** 出讓給開發商,不體現在 *** 征地。說起來算是明目張膽地巧取豪奪,征地再賣地的巨額收入都進 *** 腰包了。所以現在提出鄉村要發展(實際上我現在搞不清是要發展鄉村還是新一輪對農民的剝削),規劃要做的工作不僅僅是物質空間的建設,還有農村將來的發展道路,說到底就是如何賺錢增加農民收入。這次十八屆三中全會發布了很多和農村相關的土地政策,不過現在都在試點,前兩天深圳剛有全國之一例農村土地流轉,可以關注一下,將來會由點及面慢慢鋪開來吧。政策上的東西 *** 及專家、學者都在討論,我們還是要抱著積極的態度來看待這件事。
所以,專業還是那么個專業,但是專業的面被拓寬了,規劃師要關注的東西也更多了。
題主所說的城鄉規劃設計方向是想說“鄉村規劃”嗎??如果我沒有理解錯的話。村規現在屬于比較新的內容,只有同濟開設了這個課程,過幾年院校應該會慢慢普及吧,不過我們在本科應該是沒太大機會了,我們現在也只是零星地接觸一點,不成體系,只能通過實際項目或作業來了解(老師說明年聯合畢設應該要做村規的題目)。這個方向將來作為規劃結構中的一環應該會越來越重要,畢竟中國現在還在推進城市化進程,還有更多人要進城,但是農民都進城了剩下的鄉村要扮演何種角色,要如何維持,這些都是問題。將來規劃師在這上面可以說很有發揮的空間,畢竟現在大家都在摸著石頭過河。幾十年前中國規劃體系一片空白,經過這么多年也如此完善了,鄉村規劃作為一個比較新鮮的事物會慢慢完善和發展。有個老師在這方面經驗比較多,也實踐了幾個村子,目前看來成果還是相當不錯的,盤活了鄉村的活力和發展。不得不說這真的是個機會,因為有個很年輕的學長,在老師工作室工作,和我們交流的時候說道城鄉規劃類型和編制內容他們在參與廣州市鄉村規劃編制指引。
看題主其他提問好像比較關注就業問題。怎么說呢,整體上還是比較不錯的,但是千萬不要淪為畫圖工,圖誰畫都一樣,再說畫圖多無聊啊。反正我覺得規劃學在慢慢去建筑化,越來越關心社會現實。用老師的話說,規劃師最重要的能力是協調能力,協調各方利益,而不是創造能力,畢竟我們跟建筑師還是有很大不同的。
試述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內容?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
第二章:總體規劃
第五條 編制總體規劃需收集的基礎資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項:
(一)市(縣)域基礎資料
1、市(縣)域的地形圖,圖紙比例為1/50000~1/200000;
2、自然條件:包括氣象、水文、地貌、地質、自然災害、生態環境等;
3、資源條件;
4、主要產業及工礦企業(包括鄉鎮企業)狀況;
5、主要城鎮的分布、歷史沿革、性質、人口和用地規模、經濟發展水平;
6、區域基礎設施狀況;
7、主要風景名勝、文物古跡、自然保護區的分布和開發利用條件;
8、三廢污染狀況;
9、土地開發利用情況;
10、國民生產總值、工農業總產值、國民收入和財政狀況;
11、有關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發展戰略、區域規劃等方面的情況。
(二)城市基礎資料
1、近期繪制的城市地形圖,圖紙比例為1/5000~1/25000。
2、城市自然條件及歷史資料
(1)氣象資料;
(2)水文資料;
(3)地質和地震資料,包括地質質量的總體驗證和重要地質災害的評估;
(4)城市歷史資料:包括城市的歷史沿革、城址變遷、市區擴展、歷次城市規劃的成果資料等;
3、城市經濟社會發展資料
(1)經濟發展資料:包括歷年國民生產總值、財政收入、固定資產投資、產業結構及產值構成等;
(2)城市人口資料:包括現狀非農業人口、流動人口及其中暫住人口數量,人口的年齡構成、勞動構成、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長和機械增長情況等;
(3)城市土地利用資料:城市規劃發展用地范圍內的土地利用現狀,城市用地的綜合評價;
(4)工礦企業的現狀及發展資料;
(5)對外交通運輸現狀及發展資料;
(6)各類商場、市場現狀和發展資料;
(7)各類倉庫、貨場現狀和發展資料;
(8)高等院校及中等專業學校現狀和發展資料;
(9)科研、信息機構現狀和發展資料;
(10)行政、社會團體、經濟、金融等機構現狀和發展資料;
(11)體育、文化、衛生設施現狀和發展資料;
4、城市建筑及公用設施資料
(1)住宅建筑面積、建筑質量、居住水平、居住環境質量;
(2)各項公共服務設施的規模、用地面積、建筑面積、建筑質量和分布狀況;
(3)市政、公用工程設施和管網資料,公共交通以及客貨運量、流向等資料;
(4)園林、綠地、風景名勝、文物古跡、歷史地段等方面的資料;
(5)人防設施、各類防災設施及其他地下構筑物等的資料。
5、城市環境及其他資料
(1)環境監測成果資料;
(2)三廢排放的數量和危害情況,城市垃圾數量、分布及處理情況;
(3)其他影響城市環境的有害因素(易燃、易爆、放射、噪聲、惡臭、震動)的分布及危害情況;
(4)地方病以及其他有害居民健康的環境資料。
(三)必要時,需收集城市相鄰地區的有關資料。
第六條 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之前,大、中城市可根據實際需要編制總體規劃綱要,總體規劃綱要的成果為:
(一)文字說明
1、簡述城市自然、歷史、現狀特點;
2、分析論證城市在區域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發展優勢與制約因素,初步劃出城市規劃區范圍;
3、原則確定規劃期內的城市發展目標、城市性質,初步預測人口規模、用地規模;
4、提出城市用地發展方向和布局的初步方案;
5、對城市能源、水源、交通、基礎設施、防災、環境保護、重點建設等主要問題提出原則規劃意見;
6、提出制訂和實施城市規劃重要措施的意見。
(二)圖紙
1、區域城鎮關系示意圖:圖紙比例為1/500000~1/1000000,標明相鄰城鎮位置、行政區劃、重要交通設施、重要工礦區和風景名勝區。
2、城市現狀示意圖:圖紙比例1/25000~1/50000,標明城市主要建設用地范圍、主要干道以及重要的基礎設施。
3、城市規劃示意圖:圖紙比例1/25000~1/50000,標明城市規劃區和城市規劃建設用地大致范圍,標注各類主要建設用地、規劃主要干道、河湖水面、重要的對外交通設施。
4、其他必要的分析圖紙。
第七條 總體規劃的成果包括以下各項:
(一)城市總體規劃文本
1、前言:說明本次規劃編制的依據;
2、城市規劃基本對策概述;
3、市(縣)域城鎮發展
(1)城鎮發展戰略及總體目標;
(2)預測城市化水平;
(3)城鎮職能分工、發展規模等級、空間布局,重點發展城鎮;
(4)區域 *** 通設施、基礎設施、環境保護、風景旅游區的總體布局;
(5)有關城鎮發展的技術政策。
4、城市性質,城市規劃期限,城市規劃區范圍,城市發展方針與戰略,城市人口現狀及其發展規模。
5、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間布局
(1)確定人均用地和其他有關技術經濟指標,注明現狀建成區面積,確定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和面積,列出用地平衡表;
(2)城市各類用地的布局,不同區位土地使用原則及地價等級的劃分,市、區級中心及主要公共服務設施的布局;(3)重要地段的高度控制、文物古跡、歷史地段、風景名勝的保護,城市風貌和特色;
(4)舊區改建原則,用地結構調整及環境綜合整治;
(5)郊區主要鄉鎮企業、村鎮居民點以及農地和副食基地的布局,禁止建設的綠色空間控制范圍。
6、城市環境質量建議指標,改善或保護環境的措施;
7、各項專業規劃,內容要求詳見第三章的規定。
8、3~5年內的近期建設規劃,包括基礎設施建設、土地開發投放、住宅建設等。
9、實施規劃的措施。
(二)城市總體規劃的主要圖紙
1、市(縣)域城鎮分布現狀圖。圖紙比例為1/50000~1/200000,標明行政區劃城鎮分布、交通 *** 、主要基礎設施、主要風景旅游資源。
2、城市現狀圖。圖紙比例為大中城市1/10000或1/25000,小城市可用1/5000。圖紙應標明以下內容:
(1)按《城市用地分類及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分類畫出城市現狀各類用地的范圍(以大類為主,中類為輔);
(2)城市主次干道,重要對外交通、市政公用設施的位置;
(3)商務中心區及市、區級中心的位置;
(4)需要保護的風景名勝、文物古跡、歷史地段范圍;
(5)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出口加工區、保稅區等的范圍;
(6)園林綠化系統和河、湖水面;
(7)主要地名和主要街道名稱;
(8)表現風向、風速、污染系數的風玫瑰。
3、新建城市和城市新發展地區應繪制城市用地工程地質評價圖。圖紙比例同現狀圖,圖紙應標明以下內容:
(1)不同工程地質條件和地面坡度的范圍、界線、參數;
(2)潛在地質災害(滑坡、崩塌、溶洞、泥石流、地下采空、地面沉降及各種不良性特殊的基土等)空間分布、強度劃分;
(3)活動性地下斷裂帶位置,地震烈度及災害異常區;
(4)按防洪標準頻率繪制的洪水淹沒線;
(5)地下礦藏、地下文物埋藏范圍;
(6)城市土地質量的綜合評價,確定適宜性區劃。(包括適宜修建、不適宜修建和采取工程措施方能修建地區的范圍)。提出土地的工程控制要求。
4、市(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圖。圖紙比例同現狀圖,標明行政區劃、城鎮體系總體布局、交通 *** 及重要基礎設施規劃布局、主要文物古跡、風景名勝及旅游區布局。
5、城市總體規劃圖。表現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各項規劃內容,圖紙比例同現狀圖。
6、郊區規劃圖。圖紙比例為1/25000~1/50000,圖紙應標明以下內容:
(1)城市規劃區范圍、界線;
(2)村鎮居民點、公共服務設施、鄉鎮企業等各項建設用地布局和控制范圍;
(3)對外交通用地及需與城市隔離的市政公用設施(水源地、危險品庫、火葬場、墓地、垃圾處理消納地等)用地的布局和控制范圍;
(4)農田、菜地、林地、園林、副食品基地和禁止建設的綠色空間的布局和控制范圍。
7、近期建設規劃圖。
8、各項專業規劃圖,詳見第三章的規定。
(三)附件
第三章:總體規劃階段的各項專業規劃
第八條
城市總體規劃中的專業規劃應包括第九條至第十九條所列各項。六度以上地震設防城市應編制抗震防災規劃。各項專業規劃要相互協調,文本和圖紙要符合本章的規定。單獨編制的各項專業規劃要符合該專業規劃的有關技術規定。
第九條 道路交通規劃
(一)文本內容
1、對外交通
(1)鐵路站、線、場用地范圍;
(2)江、海、河港口碼頭、貨場及疏港交通用地范圍;
(3)航空港用地范圍及交通聯結;
(4)市際公路、快速公路與城市交通的聯系,長途客運樞紐站的用地范圍;
(5)城市交通與市際交通的銜接。
2、城市客運與貨運
(1)公共客運交通和公交線路、站場分布;
(2)自行車交通;
(3)地鐵、輕軌線路可行性研究和建設安排;
(4)客運換乘樞紐;
(5)貨運 *** 和貨源點布局;
(6)貨運站場和樞紐用地范圍。
3、道路系統
(1)各項交通預測數據的分析、評價;
(2)主次干道系統的布局,重要橋梁、立體交叉、快速干道、主要廣場、停車場位置;
(3)自行車、行人專用道路系統。
(二)圖紙內容
1、分類標繪客運、貨運、自行車、步行道路的走向;
2、主次干道走向、紅線寬度、重要交叉口形式;
3、重要廣場、停車場、公交停車場的位置和范圍;
4、鐵路線路及站場、公路及貨場、機場、港口、長途汽車站等對外交通設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圍。
第十條 給水工程規劃
(一)文本內容
1、用水量標準,生產、生活、市政用水總量估算;
2、水資源供需平衡,水源地選擇,供水能力,取水方式,凈水方案,水廠制水能力;
3、輸水管網及配水干管布置,加壓站位置和數量;
4、水源地防護措施。
(二)圖紙內容
1、水源及水源井、泵房、水廠、貯水池位置,供水能力;
2、給水分區和規劃供水量;
3、輸配水干管走向、管徑,主要加壓站、高位水池規模及位置。
第十一條 排水工程規劃(含雨水工程與污水工程,必要時也可分開編制)。
(一)文本內容
1、排水制度;
2、劃分排水區域,估算雨水、污水總量,制定不同地區污水排放標準;
3、排水管、渠系統規劃布局,確定主要泵站及位置;
4、污水處理廠布局、規模、處理等級以及綜合利用的措施;
(二)圖紙內容
1、排水分區界線,匯水總面積,規劃排放總量;
2、排水管渠干線位置、走向、管徑和出口位置;
3、排水泵站和其它排水構筑物規模位置;
4、污水處理廠位置、用地范圍。
第十二條 供電工程規劃
(一)文本內容
1、用電量指標,總用電負荷,更大用電負荷、分區負荷密度;
2、供電電源選擇;
3、變電站位置、變電等級、容量,輸配電系統電壓等級、敷設方式;
4、高壓走廊用地范圍、防護要求。
(二)圖紙內容
1、供電電源位置、供電能力;
2、變電站位置、名稱、容量、電壓等級;
3、供電線路走向、電壓等級、敷設方式;
4、高壓走廊用地范圍、電壓等級。
第十三條 電信工程規劃
(一)文本內容
1、各項通訊設施的標準和發展規模(包括長途 *** 、市內 *** 、電報、電視臺、無線電臺及部門通訊設施);
2、郵政設施標準、服務范圍、發展目標,主要局所網點布置;
3、通訊線路布置、用地范圍、敷設方式;
4、通訊設施布局和用地范圍,收發訊區和微波通道的保護范圍。
(二)圖紙內容
1、各種通訊設施位置,通訊線路走向和敷設方式;
2、主要郵政設施布局;
3、收發訊區、微波通道等保護范圍。
第十四條 供熱工程規劃
(一)文本內容
1、估算供熱負荷、確定供熱方式;
2、劃分供熱區域范圍、布置熱電廠;
3、熱力網系統、敷設方式;
4、聯片集中供熱規劃。
(二)圖紙內容
1、供熱熱源位置、供熱量;
2、供熱分區、熱負荷;
3、供熱干管走向、管徑、敷設方式。
第十五條 燃氣工程規劃
(一)文本內容
1、估算燃氣消耗水平,選擇氣源,確定氣源結構;
2、確定燃氣供應規模;
3、確定輸配系統供氣方式、管網壓力等級、管網系統,確定調壓站、灌瓶站、貯存站等工程設施布置。
(二)圖紙內容
1、氣源位置、供氣能力、儲氣設備容量;
2、輸配干管走向、壓力、管徑;
3、調壓站、貯存站位置和容量。
第十六條 園林綠化、文物古跡及風景名勝規劃(必要時可分別編制)
(一)文本內容
1、公共綠地指標;
2、市、區級公共綠地布置;
3、防護綠地、生產綠地位置范圍;
4、主要林蔭道布置;
5、文物古跡、歷史地段、風景名勝區保護范圍、保護控制要求。
(二)圖紙內容
1、市、區級公共綠地(公園、動物園、植物園、陵園,大于2000m2的街頭、居住區級綠地、濱河綠地、主要林蔭道)用地范圍;
2、苗圃、花圃、專業植物等綠地范圍;
3、防護林帶、林地范圍;
4、文物古跡、歷史地段、風景名勝區位置和保護范圍;
5、河湖水系范圍。
第十七條 環境衛生設施規劃
(一)文本內容
1、環境衛生設施設置原則和標準;
2、生活廢棄物總量,垃圾收集方式、堆放及處理,消納場所的規模及布局;
3、公共廁所布局原則、數量。
(二)圖紙應標明主要環衛設施的布局和用地范圍,可和環境保護規劃圖合并。
第十八條 環境保護規劃
(一)文本內容
1、環境質量的規劃目標和有關污染物排放標準;
2、環境污染的防護、治理措施。
(二)圖紙
1、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圖:標明主要污染源分布、污染物質擴散范圍、主要污染排放單位名稱、排放濃度、有害物質指數;
2、環境保護規劃圖:規劃環境標準和環境分區質量要求,治理污染的措施。
第十九條 防洪規劃
(一)文本內容
1、城市需設防地區(防江河洪水、防山洪、防海潮、防泥石流)范圍,設防等級、防洪標準;
2、防洪區段安全泄洪量;
3、設防方案,防洪堤壩走向,排洪設施位置和規模;
4、防洪設施與城市道路、公路、橋梁交叉方式;
5、排澇防潰的措施。
(二)圖紙內容
1、各類防洪工程設施(水庫、堤壩閘門、泵站、泄洪道等)位置、走向;
2、防洪設防地區范圍、洪水流向;
3、排洪設施位置、規模。
第二十條
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人防規劃(必要時可分開編制)重點設防城市要編制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及人防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對地下防災(包括人防)設施、基礎工程設施、公共設施、交通設施、貯備設施等進行綜合規劃,統籌安排。
(一)文本內容
1、城市戰略地位概述;
2、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人防工程建設的原則和重點;
3、城市總體防護布局;
4、人防工程規劃布局;
5、交通、基礎設施的防空、防災規劃;
6、貯備設施布局。
(二)圖紙
1、城市總體防護規劃圖。圖紙比例1/5000~1/25000。標繪防護分區,疏散區位置,貯備設施位置,主要疏散道路等。
2、城市人防工程建設和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圖。標繪各類人防工程及與城市建設相結合工程位置及范圍。
第二十一條 各級歷史文化名城要做專門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則。
(一)文本內容
1、歷史文化價值概述;
2、保護原則和重點;
3、總體規劃層次的保護措施:保護地區人口規模控制,占據文物古跡風景名勝的單位的搬遷,調整用地布局改善古城功能的措施,古城規劃格局、空間形態、視覺通廊的保護;
4、確定文物古跡保護項目、劃定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提出保護要求;
5、確定需要保護的歷史地段、劃定范圍并提出整治要求;
6、重要歷史文化遺產修整、利用、展示的規劃意見;
7、規劃實施管理的措施。
(二)圖紙
1、文物古跡、歷史地段、風景名勝分布圖。圖紙比例1/5000~1/25000,在城市現狀圖上標繪名稱和范圍;
2、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圖。標繪各類保護控制地區的范圍,有不同保護要求的要分別表示。文物古跡、歷史街區、風景名勝及其他需保護地區的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范圍,近期實施保護修整項目的位置、范圍,古城建筑高度控制,其他保護措施示意。
城鄉規劃專業介紹 什么是城鄉規劃專業
1、城鄉規劃是支撐我國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保護生態環境、繼承和創新中華優秀文化、營造美好人居的重要領域。城鄉規劃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城鄉規劃類型和編制內容,具備堅實的城鄉規劃基礎理論知識和實踐應用能力,具有社會責任感、團隊精神、創新思維和可持續發展理念,能夠在專業規劃設計機構、管理機構、研究機構從事城鄉規劃設計及其相關開發管理、研究教育等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2、城鄉規劃專業屬于工學門類的建筑類專業,所屬學科是工學“城鄉規劃學”一級學科。它是以可持續發展思想為指導,以城鄉社會、經濟、環境、空間的和諧發展為目標,以城鄉物質空間為核心,以城鄉土地使用為對象,通過城鄉規劃的編制、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建設實施的管理,實現城鄉發展的空間資源合理配置和動態引導控制的多學科交叉融合的復合型專業。
3、城鄉規劃專業的主要領域涵蓋城鄉物質環境空間形態的控制與引導、土地使用與開發、道路與交通、市政與服務設施、住房與社區、生態控制與環境保護、遺產保護與城市更新、地域文化與城鄉風貌、防災減災與衛生規劃等內容,具有多學科交叉融合的特點。城鄉規劃的類型主要有區域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和專項規劃。
4、主要課程城鄉規劃類型和編制內容:經濟地理學、城市生態學、美術與制圖、中外城市發展與規劃史、建筑設計、城市地理學、城市規劃原理、城市社會學、城市經濟學、城市園林綠地系統規劃設計、城市道路與交通規劃、城市設計、土地利用規劃與房地產開發管理、城市規劃系統工程學、社區空間規劃與設計、區域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課程設計、城市基礎設施系統規劃、城市遺產保護與規劃、城市旅游與 游憩規劃、景觀規劃與設計、詳細規劃課程設計、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等。
城市各專業工程系統規劃在編制內容和程序上的相同點和不同點?
城市規劃實施管理,主要是指按照由法定程序編制和批準的城市規劃,依據國家和各級 *** 頒布的城市規則法規和具體規定,采用行政的、社會的、法制的、經濟的、科學的管理 *** ,對城市的各項建設用地和建設活動進行統一的安排和控制,引導和調節城市的各項建設事業有計劃、有秩序、有步驟地協調發展,保證城市規劃實施。通俗地講,就是通過有效手段,按照城市規劃,依法安排各項建設用地和各項建設活動,把城市規劃落實在城市土地上,變為現實?!冻鞘幸巹澐ā返谒恼隆俺鞘幸巹澋膶嵤本唧w闡明了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主要內容。在這里,扼要地把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主要內容歸納為如下三個方面:
(1)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城市的土地利用是城市規劃的核心內容,城市土地利用的規劃管理,是實現城市規劃的基礎。城市土地利用得當與否,直接影響城市合理布局、環境質量和城市形態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是城市規劃能否順利實施的致命點。如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不對城市土地的利用進行嚴格控制,城市規劃就難以落實,當然就更談不上按照城市規劃實行統一的建設了;因此,城市建設用地的規劃管理是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首要任務和極其重要的內容。
城市規劃是確保城市土地利用科學合理的唯一法律依據。城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就是在城市規劃的指導下,運用法律賦予的控制手段,保證城市土地利用的科學合理和節約原則的實現。為城市土地的征用、規劃和具體使用提供依據和創造先決條件。城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的重點是要嚴格控制與城市規劃有關的各類建設的選址、定點,使之符合城/考/試大/市規劃。主要制約手段是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具有法律效益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也就是說,凡與城市規劃有關的各類建設,必須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選址定點,并按法定程序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否則不得以任何借口使用土地進行建設活動。
概括地說,城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的具體內容包括兩方面:一是參與法定的國家基本建設審批程序,對于國家確定建設的、與城市規劃有關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提出具體要求,使其符合城市規劃,這類項目計劃任務書的報批,必須附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選址意見書;二是根據法定的管理審批程序,在城市規劃區內使用土地,包括臨時用地,進行的各類建設項目,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持國家批準的有關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選址定點,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城市規劃確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出規劃設計條件,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城市建設工程規劃管理,是指為了保證城市規劃區的各項建設活動符合城市規劃,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法定的審批程序,對于各類建設活動進行規劃管理。這是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一項大量性的日常管理工作,也是城市規劃實施管理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概括地說,城市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的具體內容就是: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城市規劃區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必須持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批準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申請。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提出具體的規劃設計要求,并審查有關規劃設計文件和圖紙,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確定其建設活動的合法性。
按照建設項目的類型/考/試大/和期限不同,城市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可以分為建筑管理、道路管理、管線管理、臨時建設管理等幾大類。
各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不同類型的建設項目的特點和城市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不同的規劃技術要求和審批辦法。臨時建設工程必須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核發臨時建設工程許可證后,方可施工。
(3)城市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城市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是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一項不可忽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主要內容是:充分發揮行政監督檢查和群眾性監督的作用,對于各項進行中的建設活動進行定期的和不定期的、嚴格的監督檢查,及時制止和依法處理城市規劃區出現的違法占地和違法建設行為,保證城市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貫穿在建設項目從立項(選址)、定點、用地,直到建設申請、施工、竣工驗收,以及使用的全過程中。
城鄉規劃具體工作內容是什么?
城市規劃是一門自古就有的學問,每個民族都有其獨特的知識組成。 城市規劃(Urban Planning)研究城市的未來發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綜合安排城市各項工程建設的綜合部署,是一定時期內城市發展的藍圖,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依據,也是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運行三個階段管理的龍頭。\x0d\x0a一、城市規劃工作的基本內容是依據城市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和環境保護的要求,根據區域規劃等上層次的空間規劃的要求,在充分研究城市的自然、經濟、社會和技術發展條件的基礎上,制定城市發展戰略,預測城市發展規模,選擇城市用地的布局和發展方向,按照工程技術和環境的要求,綜合安排城市各項工程設施,并提出控制引導措施。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x0d\x0a1、收集和調查基礎資料,研究滿足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條件和措施。\x0d\x0a2、研究確定城市發展戰略。預測發展規模,擬定城市分期建設的技術經濟指標。\x0d\x0a3、確定城市功能的空間布局,合理選城市各項用地,并考慮城市空間的長遠發展方向。\x0d\x0a4、提出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確定區域性基礎設施的規劃原則。\x0d\x0a5、擬定新區開發和原有市區利用、改造的原則、步驟和 *** 。\x0d\x0a6、確定城市各項市政設施和工程措施的原則和技術方案。\x0d\x0a7、擬定城市建設藝術布局的原則和要求。\x0d\x0a8、根據城市基本建設的計劃,安排城市各項重要的近期建設項目,為各項工程設計提供依據。\x0d\x0a9.根據建設的需要和可能,提出實施規劃的措施和步驟。\x0d\x0a二、城市規劃工作的特點:\x0d\x0a1、城市規劃是綜合性的工作。\x0d\x0a2、城市規劃是法制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x0d\x0a3、城市規劃工作具有地方性。\x0d\x0a4、城市規劃是長期性和經常性的工作。\x0d\x0a5、城市規劃具有實踐性。
規劃有幾種規劃
法律分析:依據不同的分類 *** ,可以把區域規劃劃分為各種不同的類型。1、按規劃內容的側重點分類(1)策略性的區域規劃這類規劃相當于區域發展戰略研究,內容側重于制定區域社會經濟發展的戰略目標、戰略方針,經濟發展的重點,確定產業結構的調整方向和產業布局,以及保證戰略目標實現的措施和政策。策略性區域規劃的特點是:重視區域所處的環境和區域發展條件的分析論證;注重經濟發展方向、戰略目標和經濟結構;對于區域經濟發展政策、規劃方案實施對策、策略的研究較深入,但往往對于經濟建設工程的規劃布局研究較為簡略。(2)物質性的區域規劃規劃內容偏重于區域發展的物質環境和建設工程項目的空間布局規劃,規劃成果注重區域土地開發利用的總體藍圖。因此對于資源的開發利用,對于城鎮的發展和布局,對于工農業生產布局和各種基礎設施的空間分布極為重視。
法律依據:《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第十八條 編制城市規劃,要妥善處理城鄉關系,引導城鎮化健康發展,體現布局合理、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原則,保護自然與文化資源、體現城市特色,考慮城市安全和國防建設需要。
第十九條 編制城市規劃,對涉及城市發展長期保障的資源利用和環境保護、區域協調發展、風景名勝資源管理、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等方面的內容,應當確定為必須嚴格執行的強制性內容。
第二十條 城市總體規劃包括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和中心城區規劃。
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應當先組織編制總體規劃綱要,研究確定總體規劃中的重大問題,作為編制規劃成果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 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應當以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以及其它上層次法定規劃為依據,從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角度研究城市定位和發展戰略,按照人口與產業、就業崗位的協調發展要求,控制人口規模、提高人口素質,按照有效配置公共資源、改善人居環境的要求,充分發揮中心城市的區域輻射和帶動作用,合理確定城鄉空間布局,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第二十二條 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明確近期內實施城市總體規劃的重點和發展時序,確定城市近期發展方向、規模、空間布局、重要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選址安排,提出自然遺產與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城市生態環境建設與治理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 編制城市分區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對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的配置做出進一步的安排,對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提出指導性要求。
第二十四條 編制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或分區規劃,考慮相關專項規劃的要求,對具體地塊的土地利用和建設提出控制指標,作為建設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的依據。
編制城市修建性詳細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對所在地塊的建設提出具體的安排和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