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局都干什么

規劃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微信號: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指導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動;規范建筑市場;指導和監督建筑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與安全。指導全市城市建設和村鎮建設工作。

指導全市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業行業管理。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咨詢行業管理,規范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市場。制定全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

惠州市惠陽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2)

惠州市惠陽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內設機構

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城鄉規劃編制普查,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設14個內設機構城鄉規劃編制普查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后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會議報告、總結等重要文稿;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新聞宣傳、 *** 、 *** 問政、調研、督查等工作;抓好崗位責任制的落實城鄉規劃編制普查,負責考勤考核等工作;負責編制經費收支計劃、財務報表和按權限審批經費開支等財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財會和審計工作;負責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指導建設行業的統計、信息工作;負責人大議案與政協提案辦理。

(二)人事股(與黨委辦公室合署)

負責干部考核、調配和統籌協調人才培訓規劃;負責干部職工年度考核、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直屬單位人事、勞資工作;指導干部職工的繼續教育、崗位培訓,組織專業技術職務申報工作;負責制定年度休假計劃;負責離退休干部管理服務以及工會、共青團、婦女和計劃生育工作;負責行政審批電子監察、行政投訴電子監察實施監督工作。

負責局黨建、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黨群、人民武裝等工作;組織指導黨員培訓和理論學習、職業道德教育與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負責建設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指導黨委歸口單位的黨建、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黨群、人民武裝、工會、共青團、婦女和計劃生育工作。

(三)法規監察股

負責組織制(修)定有關規劃建設方面的規范性文件;負責規劃建設方面法律和法規解釋、清理、匯編、宣傳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考察、上崗發證報審工作;負責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負責擬訂相關的法律文書;協助開展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人員的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工作;協調處理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行政執法相關工作。

(四)住房保障與房地產市場管理股

宣傳貫徹房地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開 *** 況統計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從業人員培訓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年度房地產發展規劃、開發建設量等指標;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的申報、晉升級和年檢的初審工作。

負責擬訂住房保障地方規范性文件,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執行;負責組織編制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的建設計劃,擬訂區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建設方案;負責區內居民及住房困難群體的調查工作;指導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發展工作;會同國土、財政、房產部門做好區級經濟適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設資金安排并組織實施。

(五)城市規劃股

負責擬訂城市發展戰略及中長遠規劃,擬訂城區年度規劃編制計劃;組織審查、報批分區規劃、近期建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組織編制、報批專項規劃和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參與建設項目選址、布局及規劃設計條件的規劃管理工作;參與市政交通、工程管線規劃管理工作;參與建設項目規劃及建筑設計方案的審查工作;負責城市規劃設計資質和城市測繪的管理;協助相關部門開展珠三角城鄉規劃一體化及深莞惠規劃對接工作;負責各類規劃成果和相關資料的歸檔、移交工作。

(六)規劃用地股

負責城區規劃區內的建設項目選址的規劃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建設用地的規劃許可,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變更手續;負責組織編制《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條件告知書》;協助對建設用地批辦后的跟蹤管理和用地資料的歸檔、移交工作;參與各類城市規劃方案的審查。

(七)規劃報建股

負責城區規劃區內各項建設項目總平面規劃設計方案、建筑設計方案的審批;負責建設項目施工圖規劃報建審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變更手續;負責城區規劃區內各項臨時建(構)筑物的審批;指導和管理建設項目的規劃驗線;負責組織建設工程的規劃驗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協助對各項規劃建設工程和臨時建(構)筑物批建后的跟蹤監察管理及報建資料的歸檔、移交工作;參與各類城市規劃方案的審查。

(八)市政規劃股

負責市政交通、工程管線規劃設計條件、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批;負責建設項目綜合管線規劃的審查;負責路口開設方案的審查;負責市政交通工程、市政管線工程的規劃報建,核發市政交通、市政管線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組織市政交通、工程管線的規劃驗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負責市政建設項目有關管線問題的.規劃協調;參與城市道路紅線和市政標高的規劃管理;參與各類城市規劃方案的審查;在地下管線普查成果的基礎上,參與地下管線信息系統的建立;負責各類市政道路交通、市政工程管線相關資料的歸檔、移交工作。

(九)城市建設股

負責擬訂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負責協調指導市政設施、公用事業、城市市容、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等建設項目的實施與行業監督管理;負責編制城建資金和城建項目年度計劃;負責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統計填報城市建設有關報表;指導全區范圍內的市政公用行業實施特許經營制度及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等非經營性設施日常養護作業的市場化工作;負責組織戶外商業廣告場地有償使用權的招標。

(十)燃氣管理股

負責全區燃氣行業的管理;負責組織編制燃氣發展規劃,制定年度指導性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燃氣經營許可證》申請的受理、初審和報批工作;負責城市燃氣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燃氣工程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的資格審查和管理;負責燃氣設施改動許可工作;負責燃氣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竣工驗收資料移交和監督工作;負責燃氣安全管理的協調、組織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負責接受燃氣方面的舉報、投訴和燃氣企業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負責組織劃定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和制定燃氣事故應急預案;協助組織燃氣行業技術人員的培訓。

(十一)村鎮規劃建設股

對全區各鎮的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擬訂全區各鎮、村莊規劃編制(修編)計劃;負責審查、報批全區各鎮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村莊規劃;負責組織、指導全區各鎮、村莊規劃建設的培訓和宣傳工作;負責全區各鎮、村莊規劃建設有關報表的統計填報工作;核發各鎮規劃區內的《建設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各鎮建設工程的跟蹤管理和規劃竣工驗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負責核發鄉、村莊規劃區內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組織各鎮規劃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和經驗交流;會同文物行政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鎮(村)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建筑工程管理股

負責建筑業企業、監理單位資質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工作,核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負責建筑市場管理、工程招投標、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施工現場管理工作;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宣貫建筑施工、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規定并監督實施;負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的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負責相關建設工程的造價審核和工程標底備案工作;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建筑業企業生產統計報表匯總工作;協助施工專業人員的培訓教育、管理工作。

(十三)科技教育股

負責勘察設計咨詢單位資質管理工作;負責建筑工程項目勘察設計質量的監督檢查和建筑工程項目施工圖文件審查工作的管理;負責散裝水泥、新型墻體材料等建筑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應用和建筑節能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無動力城市生活污水裝置推廣應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鄉規劃建設行業從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協助組織行業內專業技術資格評定工作;負責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

(十四)工程項目管理股

負責組織編制相關工程項目的實施計劃,制定建設進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城建項目設計方案招標,組織城建項目設計方案審查;負責組織協調建筑項目設計方案招標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實施重點項目建設工作。

二、其他事項

調整區城市管理監察大隊與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的隸屬關系,將區城市管理監察大隊成建制劃轉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惠陽區分局。

淄博市城鄉建設檔案管理條例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建設檔案的保護、利用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鄉建設檔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接收、保護、利用和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城鄉建設檔案,是指在城鄉建設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紙、圖表、聲像、電子文件、實物等各種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第四條 城鄉建設檔案工作實行統籌規劃、集中保管、層級管理和誰形成誰負責的原則,保障城鄉建設檔案的完整、安全。第五條 市、區縣人民 *** 應當加強對城鄉建設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將城鄉建設檔案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城鄉建設檔案事業與城鄉建設發展相適應。

城鄉建設檔案管理所需要的檔案保護、數字化處理、信息化建設、動態維護、設備更新以及庫房建設與修繕等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第六條 市、區縣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事業,對城鄉建設檔案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市、區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鄉建設檔案的管理工作, 城鄉建設檔案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城鄉建設檔案的接收、收集、保管和利用等日常管理工作。

發展改革、國土資源、交通運輸、水利與漁業、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發展、規劃、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人防等部門以及電力、通信等單位,負責各自職責范圍內城鄉建設檔案的管理工作。

鎮人民 *** 、街道辦事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本轄區內城鄉建設檔案的歸檔、保管、利用等工作。第七條 市城鄉建設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區縣城鄉建設檔案管理機構的業務指導和協調。第八條 市、區縣城鄉建設檔案管理機構、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建立城鄉建設檔案的接收、收集、鑒定、整理、保管、統計、銷毀、保密和提供利用等管理制度,保障城鄉建設檔案科學、規范管理。第九條 從事城鄉建設活動的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應當對其形成的城鄉建設檔案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第十條 從事城鄉建設檔案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城鄉建設檔案從業人員的培訓,提高其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第二章 種類和內容第十一條 城鄉建設檔案分為勘測規劃檔案、建設工程檔案、文物古跡保護工程檔案和建設基礎資料檔案。第十二條 勘測規劃檔案包括:

(一)編制城鄉規劃所需要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普查以及詳細成果副本;

(二)編制城鄉規劃所需要的控制測量、地形測量、攝影測量、工程測量成果副本;

(三)城鄉地形圖、地下綜合管線圖和地下管線普查、補測補繪以及探測測量成果材料;

(四)城市規劃、縣城規劃、鎮規劃、村莊規劃等材料;

(五)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形成的有關城鄉建設管理材料。第十三條 建設工程檔案包括:

(一)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檔案,含城市道路、廣場、停車場、橋梁、涵洞、隧道、排水、照明、綜合管廊、海綿城市、污水處理等工程檔案以及有關現狀圖;

(二)城市公用設施工程檔案,含城市水源地、給水管網、再生水利用、燃氣、集中供熱等工程檔案以及有關現狀圖;

(三)電力、電信工程檔案,含電廠建設、供電設施系統、通訊管線、電信設施等工程檔案以及有關現狀圖;

(四)交通基礎設施工程檔案,含加油站、加氣站、充電站、公共交通場站、長途客運場站、鐵路運輸場站、集裝箱運輸場站、軌道交通、民用機場、港口、碼頭、索道、纜車等工程檔案以及有關現狀圖;

(五)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檔案,含工廠、城鎮住宅、商業、機關、學校、社會公益事業以及其他公共建筑工程檔案;

(六)園林建設、風景名勝工程檔案,含城市綠地、公園、動物園、植物園、游樂園、專類園、風景名勝區、古樹名木保護和標志性設施、雕塑等工程檔案;

(七)市容環境衛生工程檔案,含公廁、垃圾壓縮站、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生活垃圾焚燒廠、餐廚垃圾處理廠以及其他重要環境衛生設施工程檔案;

(八)水利水電工程檔案,含水利樞紐、堤防、引水、除險加固、農村人畜飲水工程以及水利水電工程附屬工程檔案;

(九)村鎮建設工程檔案;

(十)防洪、抗震和人防工程檔案;

(十一)綠色、智能、智慧、生態建筑和城市修補生態修復工程檔案以及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術工程檔案;

(十二)其他建設工程檔案。

西安市城鄉建設檔案管理條例(2021修正)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建設檔案管理,保護和利用城鄉建設檔案,發揮城鄉建設檔案在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鄉建設檔案的收集、整理、報送、接收、保護、利用和管理活動。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城鄉建設檔案,是指在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紙、圖表、聲像、電子文件、實物等各種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第四條 城鄉建設檔案管理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城鄉建設檔案歸屬與流向的規定,堅持集中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實行科學規范管理,保證城鄉建設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安全和有效利用。第五條 市、區縣人民 *** 應當將城鄉建設檔案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城鄉建設檔案事業與城鄉建設發展相適應。

城鄉建設檔案管理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第六條 市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鄉建設檔案管理工作。市城建檔案館具體負責本市城鄉建設檔案日常管理工作。

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鄠邑區和市轄縣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城鄉建設檔案管理工作,其所屬的城建檔案館具體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城建檔案館的業務指導。

市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對管轄范圍內的城鄉建設檔案工作進行管理。

資源規劃、城管、文物、交通、水行政、人防、公安、文化旅游、秦嶺保護、電力、電信等相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鄉建設檔案相關管理工作。第七條 市、區縣檔案主管部門對城鄉建設檔案業務工作進行監督指導。第八條 從事城鄉建設檔案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檔案和建設工程相關專業知識,依照國家規定接受培訓,經考核合格后上崗。第二章 城鄉建設檔案范圍第九條 城鄉建設檔案分為勘測規劃檔案、建設工程檔案、文物古跡保護檔案和建設基礎資料檔案。第十條 勘測規劃檔案包括:

(一)編制城鄉規劃所需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普查及詳細成果副本;

(二)編制城鄉規劃所必要的控制測量、地形測量、攝影測量、工程測量成果副本;

(三)城鄉地形圖、地下綜合管線圖和地下管線普查、補測、補繪成果檔案;

(四)城市規劃、鎮規劃、村莊規劃等文件材料;

(五)資源規劃主管部門形成的有關城鄉建設管理、管線管理等文件材料。第十一條 建設工程檔案包括:

(一)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檔案,含城市道路、廣場、停車場、橋梁、涵洞、隧道、排水、照明、污水處理工程檔案及有關現狀圖;

(二)城市公用設施工程檔案,含城市水源地、給水管網、再生水利用、燃氣、集中供熱工程檔案及有關現狀圖;

(三)電力、電信工程檔案,含電廠建設、供電設施系統、通訊管線、電信設施等工程檔案及有關現狀圖;

(四)交通基礎設施工程檔案,含加油站、加氣站、充電站、公共交通場站、長途客運場站、鐵路運輸站臺、集裝箱運輸場站、國道和高速公路城市段、軌道交通、索道、纜車工程檔案及有關現狀圖;

(五)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檔案,含工廠、城鎮住宅、商業、機關、學校、社會公益事業及其他公共建筑工程檔案;

(六)園林建設、風景名勝工程檔案,含城市綠地、公園、動物園、植物園、游樂園、專類園、風景名勝區、古樹名木保護和標志性設施、雕塑工程檔案;

(七)市容環境衛生工程檔案,含公廁、垃圾壓縮站、垃圾填埋場及其他重要環境衛生設施工程檔案;

(八)水利水電工程檔案,含水利樞紐、堤防、引水、除險加固、農村人畜飲水工程及水利水電工程附屬工程檔案;

(九)村鎮建設工程檔案,含建制鎮、集鎮、中心村的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及農村新居工程檔案;

(十)防洪、抗震和人防工程檔案。

軍事建設工程檔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的規定辦理。

城鄉建設工程檔案由建設工程的準備階段文件、監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圖、竣工驗收文件組成;改建、擴建及重要部位維修工程檔案由設施分布圖、施工文件、竣工文件及竣工圖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