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城鄉規劃條例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各類城鄉規劃的編制和審查了科學制定城鄉規劃各類城鄉規劃的編制和審查,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安徽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制定、修改和實施城鄉規劃,以及在規劃區內進行各項建設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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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所稱規劃區,是指城市、鎮和村莊各類城鄉規劃的編制和審查的建成區以及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規劃區的具體范圍由有關人民 *** 在組織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中,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劃定。第三條 城鄉規劃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
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并根據工作需要設立派出機構,負責指定區域城鄉規劃管理的具體工作。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縣、區、鄉鎮人民 *** 和國土資源、城鄉建設、房地產管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鄉規劃的有關工作。第四條 市、縣城鄉規劃委員會負責審議、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制定和實施中的重大事項。第五條 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省有關規范、標準,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城鄉規劃有關技術規定,報同級人民 *** 批準后實施。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與修改第六條 市、縣人民 *** 負責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編制計劃,并將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第七條 本市城鄉規劃按照下列規定組織編制和審批:
(一)本市城市總體規劃由市人民 *** 組織編制,經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省人民 *** 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
(二)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的鎮的總體規劃和鄉規劃、村莊規劃由鎮、鄉人民 *** 組織編制,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和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查后,報市人民 *** 審批;
(三)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由縣人民 *** 組織編制,經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后,報市人民 *** 審批,并報省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備案。縣域內的其各類城鄉規劃的編制和審查他鎮的總體規劃和鄉規劃、村莊規劃由鎮、鄉人民 *** 組織編制,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后,報縣人民 *** 審批,并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備案。
村莊規劃在報送審批前,應當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
規劃編制時應當劃定禁建區、限建區、適建區和藍線、綠線、紫線、黃線等范圍,并制定空間管理措施。第八條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應當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
控制性詳細規劃按照下列規定組織編制、審批和備案:
(一)市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編制,經市人民 *** 批準后,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省人民 *** 備案;
(二)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編制,經縣人民 *** 批準后,報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市人民 *** 備案;
(三)其各類城鄉規劃的編制和審查他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鎮人民 *** 組織編制。隸屬于區的,由區人民 *** 報市人民 *** 審批;隸屬于縣的,報縣人民 *** 審批。第九條 編制城鄉規劃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技術規范和標準,以上一層級規劃為依據,并與相關規劃相銜接。
編制城鄉規劃應當統一使用國家測繪基準體系的測繪成果。第十條 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編制城鄉規劃的需要,向城鄉規劃組織編制單位提供勘察、測繪、氣象、地震、水文、環境以及地下設施等基礎資料。第十一條 市、縣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鎮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各類專業規劃,經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查后,報本級人民 *** 審批。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二條 市人民 *** 應當組織編制八公山、舜耕山、上窯山等風景區的保護規劃。
風景區的核心區內禁止任何項目建設。風景區的保護控制區內確需新建項目的,應當由市人民 *** 組織聽證;市人民 *** 決定建設的,應當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決定。
風景區周邊的建設,應當充分考慮自然山體輪廓線,采取低密度開發模式,嚴格控制建筑高度。
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各類城鄉規劃的編制和審查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各類城鄉規劃的編制和審查,統籌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各類城鄉規劃的編制和審查的制定、實施以及相關建設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城鄉規劃,包括城市規劃、鎮規劃、村莊規劃、專項規劃。城市規劃分為總體規劃、片區規劃、詳細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第四條 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堅持以人為本,遵循城鄉統籌發展、土地集約利用、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改善生態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各類城鄉規劃的編制和審查的原則,注重科學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土地利用和各項建設必須符合規劃要求,服從規劃管理。第五條 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各類城鄉規劃的編制和審查;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的指導與監督。
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按照本條例規定,負責轄區內城鄉規劃相關管理工作。
國土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鎮人民 *** 、街道辦事處按照城鄉規劃法律、法規和本條例規定,負責城鄉規劃相關工作。第六條 各級人民 *** 應當根據城鄉規劃工作的需要加強規劃管理機構建設,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第七條 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市的城鄉規劃編制技術標準和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報市人民 *** 批準后執行。第八條 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可以在其職權范圍內委托實施規劃許可。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和修改第九條 編制城鄉規劃,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范的要求,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并綜合考慮地質災害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評價和交通影響評價等結論。第十條 城市總體規劃由市人民 *** 組織編制,經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由省人民 *** 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第十一條 片區規劃及其控制性詳細規劃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相關區人民 *** 組織編制,經市人民 *** 審批后,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省人民 *** 備案。
需要編制片區規劃的范圍由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第十二條 市區內的鎮總體規劃及其控制性詳細規劃在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鎮人民 *** 組織編制,報市人民 *** 審批。
縣域內的鎮總體規劃及其控制性詳細規劃在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鎮人民 *** 組織編制,報縣人民 *** 審批。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由縣人民 *** 組織編制,報市人民 *** 審批;控制性詳細規劃由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編制,經縣人民 *** 審批后,報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市人民 *** 備案。第十三條 村莊規劃由鎮人民 *** 組織編制。市區內村莊規劃經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查后,報市人民 *** 審批;縣域內村莊規劃經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查后,報縣人民 *** 審批。村莊規劃在報送審批前,應當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第十四條 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編制的專項規劃,應當報本級人民 *** 審批。
有關單位組織編制的專項規劃,應當按照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出具的規劃編制技術要求進行編制后,連同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的審查意見報本級人民 *** 審批。
法律、法規對專項規劃編制和審批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五條 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鎮人民 *** 可以根據城市景觀、城市空間特色、自然和歷史風貌保護等特殊需要,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依法公開征求意見后,報市、縣人民 *** 審批。重要地塊的范圍由市、縣人民 *** 確定,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第十六條 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區、縣人民 *** 可以依據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城市設計。單獨編制的重要地塊的城市設計,應當報市、縣人民 *** 批準。第十七條 市、縣、鎮人民 *** 應當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近期建設規劃,報總體規劃審批機關備案。
市、縣、鎮人民 *** 應當根據近期建設規劃制定年度實施計劃。年度實施計劃應當與年度投資計劃和年度土地供應計劃相銜接,明確規劃年度實施的主要內容,統籌安排城鄉重點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共安全設施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之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必須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本法所稱規劃區,是指城市、鎮和村莊的建成區以及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規劃區的具體范圍由有關人民 *** 在組織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中,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劃定。
第三條 城市和鎮應當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規劃和鎮規劃。城市、鎮規劃區內的建設活動應當符合規劃要求。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根據本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實可行的原則,確定應當制定鄉規劃、村莊規劃的區域。在確定區域內的鄉、村莊,應當依照本法制定規劃,規劃區內的鄉、村莊建設應當符合規劃要求。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鼓勵、指導前款規定以外的區域的鄉、村莊制定和實施鄉規劃、村莊規劃。
第四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保護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區域人口發展、國防建設、防災減災和公共衛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應當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在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中合理確定城市、鎮的發展規模、步驟和建設標準。
第五條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以及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
第六條 各級人民 *** 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七條 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是城鄉建設和規劃管理的依據,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八條 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及時公布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內容除外。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經依法批準并公布的城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并有權就涉及其利害關系的建設活動是否符合規劃的要求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查詢。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或者控告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或者控告,應當及時受理并組織核查、處理。
第十條 國家鼓勵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增強城鄉規劃的科學性,提高城鄉規劃實施及監督管理的效能。
第十一條 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城市規劃基本常識
1. 城市規劃需要哪些專業知識
專業簡介
業務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備城市規劃、城市設計等方面的知識,能在城市規劃設計、城市規劃管理、決策咨詢、房地產開發等部門從事規劃設計與管理,開展城市道路交通規劃、城市市政工程規劃、園林游憩系統規劃,并能參與城市社會與經濟發展規劃 、區域規劃、城市開發、房地產籌劃以及相關政策法規研究等方面工作的規劃學科高級工程技術人才。
業務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城市規劃、城市生態與環境保護、城市交通、城市市政工程規劃、區域規劃等的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城市規劃設計等基本訓練,掌握城市規劃、城市設計和城市規劃管理的基本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城市規劃學科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2.掌握與城市規劃學科相關的知識,具有綜合分析城市問題、協調解決問題的能力;
3.具有城市規劃管理的基本能力;
4.熟悉國家有關城市發展和城市規劃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5.了解城市規劃學科發展的理論前沿和發展動態;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 *** ,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
7.具有計算機運用的能力。
主干學科:建筑學
主要課程: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設計、城市設計、城市規劃理論與城市發展史、城市道路與交通、城市生態與環境保護、城市地理學、城市經濟學、區域規劃、城市規劃行政法規與城市規劃管理等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綜合社會實踐、城市認識實習、城市總體規劃實踐、計算機應用實踐、畢業設計等,實踐性教學環節的時間安排不少于40周。
修業年限:四年或五年
授予學位:工學學士
2. 城市規劃管理的基本知識有哪些
1熟悉城市規劃管理的概念城市規劃管理的概念:城市規劃管理應是組織編制和審批城市規劃,并依法對城市土地的使用和各項建設的安排實 施控制、引導和監督的行政管理活動。
從以下兩個方面把握:(1)要充分理解城市規劃管理是城市 *** 的一項行政職能。城市規劃管理是城市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具有行政管理的性質,必須遵循行政管理的一般原則,負有行政責任。
(2)要正確把握城市規劃管理與城市規劃編制的關系。城市規劃管理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城市規劃的組織編制和審批;二是城市規劃實施管理;三是城市規劃實施的監督撿查。
1,3,2掌握城市規劃管理的目的和任務城市規劃管理有以下4方面的目的和任務:(1)保障城市規劃建設法律、法規的實施和政令的暢通。 (2)保障城市綜合功能的發揮,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
(3)保障城市各項建設納入城市規劃的軌道,促進城市規劃的實施。(4)保障公共利益,維護相關方面的合法權益。
1,3。3掌握城市規劃管理的基本工作內容及其相互關系城市規劃管理系統是城市規劃管理的基本工作內容。
(1)決策系統。是城市規劃組織編制和審批管理,制定城市規劃。
(2)執行系統。即城市規劃實施管理。
(3)反饋系統。即城市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管理。
(4)保障系統。法制保障。
城市規劃法律規范制定。上述四系統相互聯系,相互影響,形成一種 *** 狀態,循環關系。
1,3。4掌握城市規劃管理決策優化及決策依據l、城市規劃管理決策的優化:(1)優化決榮結構。
決策結構包括信息系統、智囊系統和決策系統三部分。①信息系統。
一是規劃管理人員盡可能獲得有關決策事項的更多、更準確的情況作息;二是規劃管理一定要建立盡可能完備的城市規劃資料,歷史檔案資料以及其他相關的資料的信息庫,從依靠個人智慧經驗轉向集體智慧系統。 ②智囊系統。
其組織結構大致有4種情況:一是各種專家學者直接到行政機構中工作;二是行政機構聘請專家擔任顧問;三是由行政機構撥款成立“思想庫”;四是由專家組成學術團體為決策提供咨詢。③決策系統。
一般采取兩種原則:一是首長負責制;二是委員會負責制。 (2)提高決策技術。
①決策硬技術。是指在決策中所運用的數學化、模型化、計算機以及相應的信息系統和數據處理系統。
②決策軟技術。是指具備與規劃管理相關的專業技術知識并提高決策水平。
③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與法制化。2、城市規劃的決策依據:有規劃依據、法制依據、經濟技術依據和計劃依據。
(1)規劃依據。前一個管理階段或環節的決策就是后一個管理階段成環節 的決策依據。
(2)法律規范依據。(3)經濟技術依據。
經濟技術定額指標和經濟技術規范;地方性經濟技術規范文件;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經濟技術要求等。(4)計劃依據。
根據不同的規劃管理范圍、管理階段或管理環節確定相應具體的決策依據。 1。
3,5掌握城市規劃管理控制及其過程l、城市規劃管理。需從三個方面加強控制:一是系統內部的控制,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建設、隊伍建設;二是外部系統對管理系統的控制,為行政監督、人大監督、社會監督;三是管理系統對管理對象的控制,一系列規劃管理活動。
找市規劃管理調控的作用:①指導作用;②彌補作用;③監督作用。2、城市規劃管理調控過程規劃管理必須根據管理過程分別實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1、3、6熟悉城市規劃管理的基本 *** 主要有行政的 *** 、法律的 *** 、經濟的 *** 和咨詢的 *** 。
(1)行政的 *** :是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靠行政組織被授予的權力,運用權威性的行政手段,采取命令、指示、規定、制度、計劃、標準、工作程序等行政方式來組織、指揮、監督城市規劃的編制、城市建設使用土地和各類建設活動。行政 *** 的原意是通過職務和職位而不是通過個人能力來管理。
(2)法律的 *** :城市規劃管理采取法律的 *** ,要加強立法、執法、守法和司法工作。城市規劃法規是調整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中各種社會關系的總稱。
法制建設是由立法、執法、守法和司法相互聯系的方面構成的統一體,其中主要是立法。城市規劃管理嚴格執法,要貫徹執行“法無授權不得行,法有授權必須行,行政行為程序化,違法行政必追究”的原則。
(3)經濟的 *** :就是通過經濟杠桿,運用價格、稅收、獎金、罰款等經濟手段,按照客觀經濟規律的要求來進行規劃管理。通過各種經濟手段,從物質利益上來處理 *** 、企事業或集體、個人等各種經濟關系。
(4)咨詢的 *** :是指城市規劃管理部門采用咨詢的 *** ,吸取智囊團或各類現代化咨詢研究機構中專家們的集體智慧,幫助 *** 領導對城市的建設和發展,或幫助開發建設單位對各項開發建設活動進行決策的一種方式。 1,3,7熟悉城市規劃管理的基本原則P61(1)系統管理的原則①要強調城市規劃管理的整體效應。
②加強城市規劃管理系統內部的協調性。③注重城市系統對外界環境的適應性。
①必須建立城市規劃管理系統的信息反饋 *** 。(2)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3)依法行政的原則(4)政務公開的原則 1。
3。8了解城市規劃管理的基本特征P39具有綜合性、整體性、系統性、時序性。
3. 《城市規劃相關知識》的要點是什么
1.了解城市各項市政公用設施的系統構成 2.熟悉城市各項市政公用設施規劃設計的主要內容 3.了解城市各項市政公用設施容量預測的內容與 *** 4.熟悉城市各項市政公用設施規劃設計的技術要求 5.熟悉城市用地豎向工程規劃的原則與內容 6.了解城市用地豎向工程規劃的 *** 7.了解城市豎向工程規劃的技術要求 8.熟悉城市工程管線的分類與特征 9.熟悉城市工程管線綜合的技術要求 10.熟悉城市災害的種類與防災減災系統的構成 11.掌握城市防洪、抗震、消防、人防設施的設置要求。
4. 《城市規劃實務》基礎知識有哪些
主要內容 (1)規劃編制的監督檢查 ? 編制主體 ? 編制單位資質 ? 采用有相應準確規劃資料 ? 城鄉規劃上報前是否經過相應程序 ? 城鄉規劃上報前是否經過公告,公告時間是否符合規定 ? 審批機關是否組織專家和有關部門進行審查 (2)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 城鎮建設是否嚴格控制在建設用地范圍之內(道路); ? 實施城鄉規劃是否計劃合理;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公共服務設施主市政設施同步配置; ? 對自然、歷史資源是否進行保護; ? 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統籌安排,綜合開發,合理利用; ? “一書兩證”核發是否符合規定。
5. 城市管理基本知識有那些
請問你要的是哪方面的城市管理?給你介紹兩種1 城市建筑管理1.0.1 城市規劃法規 legislation on urban planning 按照國家立法程序所制定的關于城市規劃編制、審批和實施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 *** 規和地方規章的總稱。
·商業地產招商策劃 ·房地產調研與可行性研究報告1.0.2 規劃審批程序 procedure for approval of urban plan 對已編制完成的城市規劃,依據城市規劃法規所實行的分級審批過程和要求。 1.0.3 城市規劃用地管理 urban planning land use administration 根據城市規劃法規和批準的城市規劃,對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用地的選址、定點和范圍的劃定,總平面審查,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各項管理工作的總稱。
1.0.4 選址意見書 permission notes for location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確認其建設項目位置和用地范圍的法律憑證。 1.0.5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land use permit 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確認其建設項目位置和用地范圍的法律憑證。
1.0.6 城市規劃建設管理urban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control 根據城市規劃法規和批準的城市規劃,對城市規劃區的各項建設活動所實行的審查監督以及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等各項管理工作的統稱。 1.0.7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building permit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核發的有關建設工程的法律憑證。
1.0.8 建筑面積密度 total floor space per hectare plot 每公頃建筑用地上容納的建筑物的總建筑面積。 1.0.9 容積率 plot ratio,floor area ratio 一定一塊內,總建筑面積與建筑用地面積的比值。
1.0.10 建筑密度 building density,building coverage 一定地塊內所有建筑物的基底總面積占用地面積的比例。 1.0.11 道路紅線 boundary lines of roads 規劃的城市道路路幅的邊界線。
1.0.12 建筑紅線 building ling 城市道路兩側控制沿街建筑物(如外墻、臺階等)靠臨街面的界線。又稱建筑控制線。
1.0.13 人口毛密度 residential density 單位住宅用地上居住的人口數量。 1.0.14 人口凈密度 residential density 單位住宅用地上居住的人口數量。
1.0.15 建筑間距 building interval 兩棟建筑物或構筑物外墻之間的水平距離。 1.0.16 日照標準 insolation standard 根據各地區的氣候條件和居住衛生要求確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陽房間在規定的日照標準日獲得的日照量,是編制居住區規劃確定居住建筑間距的主要依據。
1.0.17 城市道路面積率 urban road area ratio 城市一定地區內,城市道路用地總面積占該地區總面積的比例。 1.0.18 綠地率 greening rate 城市一定地區內各類綠化用地總面積占該地區總面積的比例。
2 城市管理監察法律方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55號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日建設部令第20號發布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二日經建設部令第55號重新發布 建設部關于修改《城建監察規定》的決定 建設部決定對《城建監察規定》(建設部令第20號)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條修改為:“本規定所稱的城建監察是指對城市規劃、市政工程、公用事業、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的監督、檢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規授權或者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 二、第四條修改為:“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建監察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建監察工作。” 三、第五條修改為:“城市應當設置城建監察隊伍,在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行使城建監察職能,其組織形式、編制等可以由城市人民 *** 根據建設系統監察隊伍統一管理、編制等可以由城市人民 *** 根據建設系統監察隊伍統一管理、綜合執法的原則,按照當地城市建設系統管理體制和依法行政的要求確定。
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主管部門在其法定權限內可以委托城建監察隊伍實施有關城建行政處罰。法律、法規規定授權的,從其規定。”
四、第六條增加一項為:“(五)負責對委托的城建監察隊伍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進行監督,并對該行為和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五、第七條修改為:“城建監察隊伍的基本職責: (一)實施城市規劃方面的監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及有關法規和規章,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用地和建設行為進行監察; (二)實施城市市政工程設施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損壞城市道路、橋涵、排水設施、防洪堤壩等方面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三)實施城市公用事業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供水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危害、損壞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公共交通設施的違法、違章行為和對城市客運交通營運、供氣安全、城市規劃區地下資源的開發、利用、保護以及城市節約用水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四)實施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方面的監察。
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損壞環境衛生設施、影響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五)實施城市園林綠化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綠化條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損壞城市綠地、花草、樹木、園林綠化設施及亂砍樹木等方面的違法、違章。
6. 《城市規劃實務》主要知識點包括哪些
1。
總平面布局方案的審核: (1)總體布局: 總體布局是否合理,結構是否清晰。 (2)相關技術指標及退讓距離是否滿足要求。
指標滿足不滿足給定的規劃條件。核對題目中的建筑密度、建筑層數(2004年層數不滿足要求) 、建筑 高度、容積率、綠地率是否滿足規劃條件。
退讓和日照間距是否滿足規劃條件:退讓紅線、綠線、藍線、紫線等控制線的距離是否滿足(2005、2004年考點) ,綠化合理不合理,有沒有侵占城市綠地(2008、2005、2004年考點) 。建筑之間的日照是不是能夠滿足要求(2005年考點) 。
(3)交通組織: 出入口與城市道路的關系要合理。基地機動車出入口不應開向城市主干道(2005年考點) 。
基地機動車出入口距地鐵出人口、公共交通站臺邊緣不應小于15m;4 距公園、學校、兒童及殘疾人 使用建筑的出人口不應小于20m;與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離,自道路紅線交叉點量起不應小于70m (2005、2001年考點) 。 停車組織是不是合理:停車位總的數量夠不夠(2001年考點)地下停車場出入口數量、位置及視距 是不是滿足規范要求(2005年考點,位置不合適)汽車庫庫址的車輛出入口,距離城市道路的規劃紅線 不應小于7。
5m, 并在距出入口邊線內2m處作視點的120° 范圍內至邊線外7。 5m以上不應有遮擋視線障礙物。
汽車庫出入口與城市人行過街天橋、地道、橋梁或隧道等引道口的距離應大于50m;距離道路交叉口應大 于80m。 (4)消防組織: 沿街建筑長度有沒有超過規范的要求,規范規定當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長度超過150m或總長度超過 220m時,應設置穿過建筑物的消防車道。
消防車道穿過建筑物的門洞時,其凈高和凈寬不應小于4m (2005 年考點) 。 注意建筑之間的消防間距是不是滿足規范要求(2005年考點、2001年) 。
7. 如何學習城市規劃專業知識
首先呢,抓緊英語不要放松,這是城規的弱點。對于專業課要多練習手頭功夫,抄大師的作品,多抄自然而然就理解深了 (濟南大學)
規劃的學生要注意基本功的培養,多畫速寫,我們到大四還在練! 大一的東西都是過路的,基本沒什么用,但是還必須要抓住(東北林大)
這個主要是看你以后想往那個方面發展,比如景觀、修詳、宏觀區域等方面。主要看興趣,選擇了自己喜歡的才干的開心。(中南林業科技大學)
我在大學的四年 其實很充實 主要是學好自己的課程知識 增強實際動手能力 這樣就有機會爭取一些項目 現在讀研究生了 更是這樣 老師比較信任我的能力 所以有時候項目會很忙 (東北林大)
給你的回答是復制來的,你在網上搜索“tazhidao”或者“大學專業解讀”就可以找到,還有很多很好的專業介紹,都是一些過來人的心得,很難得。
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成果的技術審查和行政審查的區別在哪里
城市總體規劃,是指城市人民 *** 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當地的自然環境、資源條件、歷史情況、現狀特點,統籌兼顧、綜合部署,為確定城市的規模和發展方向,實現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內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
創新發展探索建立 *** 主導、業主開發、政企共建、項目先行的有效運行模式。支持高新區建立區域技術創新和高新技術孵化器,搭建產學研聯合創新平臺,形成技術創新強勢聚集區。
可持續發展充分發揮高新區產業集聚、集約發展功能,切實推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有效整合產業鏈,加強資源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扎實推進節能降耗。
內容:
1、確定城市性質和發展方向,估算城市人口發展規模,確定有關城市總體規劃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2、選定城市用地,確定規劃范圍,劃分城市用地功能分區,綜合安排工業、對外交通運輸、倉庫、生活居住、大專院校、科研單位及綠化等用地。
3、布置城市道路、交通運輸系統以及車站、港口、機場等主要交通運輸樞紐的位置。
4、大型公共建筑的規劃與布點。
5、確定城市主要廣場位置、交叉口形式、主次干道斷面、主要控制點的坐標及標高。
6、提出給水、排水、防洪、電力、電訊、煤氣、供熱、公共交通等各項工程管線規劃,制定城市園林綠化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