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建立健全城鎮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城鎮住房困難居民基本居住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城鎮住房保障的規劃、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第三條 城鎮住房保障應當遵循 *** 主導、社會參與、以需定建、適度保障、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城鎮住房保障,是指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個人通過申請租住保障性住房(以下簡稱保障房)或者領取住房保障租賃補貼,滿足基本居住需求。第五條 住房保障是各級人民 *** 的重要職責。省、市、區(縣)人民 *** 統一領導、組織、協調住房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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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以上人民 *** 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鎮住房保障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等工作,建立健全申請、審核、輪候、退出等制度。

發展改革、公安、民政、財政、社保、國土資源、價格、金融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 *** 和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有關部門和機構,做好城鎮住房保障相關工作。第六條 市、縣級人民 *** 可以設立住房保障委員會,成員由 *** 部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群眾代表等人員組成,行使住房保障工作的決策權。具體職責由委員會章程規定。第七條 市、縣級人民 *** 可以設立或者明確城鎮住房保障實施機構,也可以委托社會組織或者向市場購買服務。涉及工程發包與承包、貨物采購事宜的,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 采購法》等法律法規規定。

住房保障實施機構具體承辦本行政區域內下列城鎮住房保障事務:

(一)住房保障需求的調查、分析、統計;

(二)住房保障申請的審核;

(三)保障房選配、收回、回購和租賃補貼發放、調整、終止等事務的執行;

(四)保障房的運營管理和維修養護;

(五)保障房入住、退出和使用情況的登記和檢查;

(六)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服務 *** ;

(七)其他住房保障有關事務。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第八條 市、縣級人民 *** 應當定期組織開展城鎮居民住房狀況調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住房保障的需求,組織編制住房保障規劃和年度計劃。

住房保障規劃應當明確住房保障的目標任務、總體要求、建設和供應規模、土地和資金安排、規劃實施措施和工作機制等內容,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住房保障年度計劃應當明確計劃年度內住房保障資金安排、保障房建設用地安排、項目建設用地選址、供應規模及主要政策措施等內容。第九條 市、縣級人民 *** 應當根據住房保障需求建立住房保障土地儲備制度,確保用地供應。

城鄉規劃部門編制城鄉規劃時,應當明確保障房的空間布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編制住房保障用地儲備規劃,明確保障房建設的具體地塊。在符合城市規劃控制指標的前提下,保障房用地可以適當提高容積率。

市、縣國土資源部門編制住房用地供應計劃時,應當對保障房用地供應計劃單列。對其中需要使用新增建設用地的,在下達各市、縣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中單列,保障房用地供應計劃應當與年度土地供應計劃相銜接,用地供應后,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用地性質。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建立與住房保障需求相適應的資金保障機制,將住房保障資金和住房保障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縣級以上人民 *** 可以按下列渠道籌集住房保障資金:

(一)中央和省安排的專項補助資金;

(二)當地財政年度預算安排資金;

(三)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后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余額;

(四)每年提取土地出讓凈收益10%以上的資金;

(五)通過創新投融資方式和公積金貸款籌集的資金;

(六)出租保障房和配套設施回收的資金;

(七)按照國家規定發行的企業專項債券;

(八)社會捐贈的資金;

(九)可以納入的其他資金。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2005)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規范城市規劃編制工作,提高城市規劃的科學性和嚴肅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按國家行政建制設立的市,組織編制城市規劃,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城市規劃是 *** 調控城市空間資源、指導城鄉發展與建設、維護社會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第四條 編制城市規劃,應當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基本目標,堅持五個統籌,堅持中國特色的城鎮化道路,堅持節約和集約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保護人文資源,尊重歷史文化,堅持因地制宜確定城市發展目標與戰略,促進城市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第五條 編制城市規劃,應當考慮人民群眾需要,改善人居環境,方便群眾生活,充分關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弱勢群體,維護社會穩定和公共安全。第六條 編制城市規劃,應當堅持 *** 組織、專家領銜、部門合作、公眾參與、科學決策的原則。第七條 城市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階段。大、中城市根據需要,可以依法在總體規劃的基礎上組織編制分區規劃。

城市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第八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編制的全國城鎮體系規劃和省、自治區人民 *** 組織編制的省域城鎮體系規劃,應當作為城市總體規劃編制的依據。第九條 編制城市規劃,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采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基礎資料。第十條 承擔城市規劃編制的單位,應當取得城市規劃編制資質證書,并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城市規劃編制工作。第二章 城市規劃編制組織第十一條 城市人民 *** 負責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分區規劃。具體工作由城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承擔。

城市人民 *** 應當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制定近期建設規劃。

控制性詳細規劃由城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據已經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或者城市分區規劃組織編制。

修建性詳細規劃可以由有關單位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建設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的規劃條件,委托城市規劃編制單位編制。第十二條 城市人民 *** 提出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前,應當對現行城市總體規劃以及各專項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對基礎設施的支撐能力和建設條件做出評價;針對存在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從土地、水、能源和環境等城市長期的發展保障出發,依據全國城鎮體系規劃和省域城鎮體系規劃,著眼區域統籌和城鄉統籌,對城市的定位、發展目標、城市功能和空間布局等戰略問題進行前瞻性研究,作為城市總體規劃編制的工作基礎。第十三條 城市總體規劃應當按照以下程序組織編制:

(一)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組織前期研究,在此基礎上,按規定提出進行編制工作的報告,經同意后方可組織編制。其中,組織編制直轄市、省會城市、國務院指定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的,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提出報告;組織編制其他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的,應當向省、自治區建設主管部門提出報告。

(二)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綱要,按規定提請審查。其中,組織編制直轄市、省會城市、國務院指定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的,應當報請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審查;組織編制其他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的,應當報請省、自治區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審查。

(三)依據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的審查意見,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成果,按法定程序報請審查和批準。第十四條 在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中,對于涉及資源與環境保護、區域統籌與城鄉統籌、城市發展目標與空間布局、城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等重大專題,應當在城市人民 *** 組織下,由相關領域的專家領銜進行研究。第十五條 在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中,應當在城市人民 *** 組織下,充分吸取 *** 有關部門和軍事機關的意見。

對于 *** 有關部門和軍事機關提出意見的采納結果,應當作為城市總體規劃報送審批材料的專題組成部分。

組織編制城市詳細規劃,應當充分聽取 *** 有關部門的意見,保證有關專業規劃的空間落實。第十六條 在城市總體規劃報送審批前,城市人民 *** 應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

在城市詳細規劃的編制中,應當采取公示、征詢等方式,充分聽取規劃涉及的單位、公眾的意見。對有關意見采納結果應當公布。

河北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試行)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完善城鎮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城鎮住房困難居民城鄉規劃編制資金保障措施的基本住房需求,促進社會公平與和諧,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城市和縣人民 *** 所在地城鄉規劃編制資金保障措施的鎮(以下簡稱城鎮)住房保障的規劃、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城鎮住房保障,是指通過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及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和給予政策支持等方式,向符合條件的城鎮住房困難家庭及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以下統稱城鎮住房困難居民)提供救助和扶持,以保障其享有基本的居住條件。

本辦法所稱的保障性住房,是指 *** 投資建設、給予政策支持或者通過其城鄉規劃編制資金保障措施他途徑籌集,限定面積、租金標準和銷售價格,向符合條件的城鎮住房困難居民出租、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質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等。

本辦法所稱的住房租賃補貼,是指 *** 向符合條件的城鎮住房困難家庭提供的用于其租賃住房的貨幣補助。第四條 城鎮住房保障應當遵循以人為本、持續發展, *** 主導、社會參與,分層次保障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對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行應保盡保,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對其他符合條件的城鎮住房困難居民予以適度保障。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將城鎮住房保障作為履行公共服務的重要職責,加大財政投入,建立穩定的融資和房源籌集機制,規范住房保障工作,穩步擴大覆蓋范圍。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通過優惠政策,引導社會資金、金融機構支持城鎮住房保障工作。第六條 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主管全省城鎮住房保障工作。

省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民政、稅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金融、公安、監察、審計等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城鎮住房保障的相關工作。第七條 設區的市、縣(市)住房保障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城鎮住房保障工作,其所屬的城鎮住房保障業務辦理機構具體辦理下列城鎮住房保障事務城鄉規劃編制資金保障措施

(一)城鎮住房保障申請和有關信息的審核城鄉規劃編制資金保障措施;

(二)保障性住房出租、出售、收回、收購和住房租賃補貼發放、調整、終止等事務的執行,以及保障性住房入住、退出、使用情況的登記和檢查;

(三) *** 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的運營管理和維修養護;

(四)對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所有的保障性住房的監督管理;

(五)城鎮住房保障檔案管理及信息系統的建立和維護;

(六)其他與城鎮住房保障有關的事務。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 *** 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城鎮住房保障的相關工作。

有關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 *** 應當明確住房保障機構和人員,負責城鎮住房保障工作,形成城鎮住房保障服務 *** 。第八條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 *** 應當將城鎮住房保障人員經費和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 *** 對在城鎮住房保障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住房狀況和城鎮住房保障的總體要求,結合財政能力、資源環境條件以及人口規模和結構等,編制本行政區域城鎮住房保障規劃和年度計劃,并按規定程序批準后公布實施。

城鎮住房保障規劃應當包括城鎮住房保障的目標任務、總體要求、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應規模、土地和資金安排以及規劃實施措施和工作機制等內容。

編制住房保障年度計劃應當明確年度內住房保障資金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指標、區域布局、供應規模、供應結構、出租、出售比例及保障對象的范圍和主要政策措施等內容。

城鎮住房保障規劃和年度計劃應當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并與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住房建設規劃相銜接。第十一條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 *** 應當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儲備制度。省人民 *** 每年預留一定比例新增土地指標,根據全省城鎮住房保障年度計劃及設區的市、縣(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規模、規劃選址、項目審批等情況,將土地指標直接下達至項目。

列入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儲備的土地,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用途。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任何部門不得批準改變用途,提出改變土地用途的即收回土地使用權。

2019年規劃編制實施方案

篇一:規劃編制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大力開展農村土地整治的有關精神,統籌安排、科學指導土地整治活動,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促進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根據和省國土資源廳《轉發國土資源部關于開展土地整治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國土資耕發[20XX]號)和市國土資源局的文件精神,結合的實際,特編制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土地整治的決策部署,以落實“兩個最嚴格”土地管理制度、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為根本目的,以整體推進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為平臺,以優化城鄉用地結構、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和改善生態環境為重點,統籌安排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等土地整治活動,協調好土地整治與耕地保護、產業發展、城鄉建設和生態建設的關系,促進我區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和跨越式發展。

二、編制原則

1、依法依規科學規劃。以《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細化和落實《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XX-2020年)》對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合理確定土地整治目標,明確規劃期間的補充耕地任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相關政策措施等,確保規劃的全面實施。

2、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圍繞協調推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以土地整治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相結合為平臺,整合資源,聚合資金,統籌推進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綜合生產能力,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發揮土地整治綜合效益。

3、上下結合相互協調。堅持自上而下、上下結合,充分考慮各地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潛力,統籌安排全區土地整治目標任務,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做到上下銜接;加強部門協調,做好與城鄉規劃、區域規劃、行業規劃等相關規劃的銜接。

4、專家領銜公眾參與。充分依靠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專家隊伍,加強協作,廣泛聽取專家意見,做好土地整治規劃的咨詢論證。采取多種方式和渠道,擴大規劃編制的公眾參與,特別要考慮相關利益人的意見,增強規劃修編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實行科學、民主決策。

三、主要任務

土地整治規劃以20XX年為規劃基期,2020年為規劃期,提出階段性目標。規劃數據以第二次土地調查及土地變更調查數據為基礎,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礎數據相銜接。

1、全面評價上一輪規劃及相關工作情況。全面總結、客觀評價上一輪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實施情況,認真研究成功做法、經驗和存在的問題,提出有序推進的意見和措施。

2、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潛力。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和國土資源大調查成果,結合規劃編制重點,做好補充調查,全面分析測算土地整治潛力,包括土地整治補充耕地的規模、質量、條件和空間分布,農村建設用地整治及其節約土地的規模和范圍等。

3、開展土地整治重大問題研究。圍繞國家對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規劃目標,結合地方實際,組織開展土地整治目標任務、土地整治與城鄉統籌發展、土地整治與農業發展、土地整治與生態環境保護、土地整治權屬管理、土地整治重點工程安排、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土地收入使用、實施土地整治規劃政策措施等重大問題研究。

4、明確土地整治的目標任務。研究提出規劃期間土地整治的總體目標、主要任務,確定土地整治的規模、結構、布局和時序。

5、確定土地整治重點布局安排。以土地整治潛力為基礎,圍繞糧食產能核心區和戰略后備區建設、基本農田集中區建設、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建設,科學劃定土地整治重點區域,確定土地整治重點工程和項目,提出實施計劃和資金使用安排方案。

6、制定保障規劃實施的政策措施。包括經濟、科技、行政等措施和手段。重點加強補充耕地管理體制改革、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等政策的研究,加強制度創新。

7、推進土地整治規劃信息化建設。按照“一張圖”綜合監管平臺建設的總體部署,充分運用信息技術與二調成果,與同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建設相銜接,推進土地整治規劃數據庫的建設,實現規劃成果疊加上圖、動態更新。

四、規劃成果

1、規劃文本。重點闡述土地整治的條件和要求,土地整治戰略和目標,土地整治規模、結構、布局和時序安排,土地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工程,資金安排與效益分析,環境影響評價,規劃實施保障措施等。

2、規劃說明。簡述規劃編制的背景,說明規劃目標任務、重點區域、重大工程、重點項目和資金安排等確定的依據,以及規劃方案擬定、論證、確定的情況。

3、規劃圖件。包括土地整治潛力分析圖、土地整治規劃圖,以及土地整治重點區域圖、重點工程、重點項目和增減掛鉤等規劃專題圖。以基期年土地利用現狀圖為底圖,比例尺與同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相一致。

4、規劃附件。包括規劃專題研究報告、基礎資料、評審論證材料等。

5、規劃數據庫。按照國家規定的數據庫標準建設。

五、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準備工作(20XX年4月)。制定規劃編制工作方案;成立規劃編制工作小組;收集整理相關規劃編制的文件、規程和標準。

(二)調查分析(20XX年5月)。以鄉鎮為單元,收集自然資源條件、經濟社會狀況、生態環境狀況、土地利用現狀等基礎資料,必要時進行實地核查,分析評價土地整治條件和潛力。

(三)擬定方案(20XX年6月)。在土地整治潛力評價和重大問題研究的基礎上,明確土地整治戰略和目標,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等,提出土地整治方案。

(四)協調評審論證(20XX年7月)。采取多種方式廣泛征求公眾意見,組織有關部門、專家對規劃供選方案進行論證。綜合各方面意見,修改完善規劃成果。

(五)評審報批(20XX年8月)。規劃成果經區人民 *** 審核同意后,報市國土資源局審批。

六、工作組織

(一)成立規劃編制領導小組。土地整治規劃編制,由分管國土資源工作的 *** 領導為組長,區國土、發改、農牧、財政、水利、住建、環保及各鄉鎮 *** 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規劃編制中重大問題,做好與相關規劃的銜接。

(二)成立規劃編制工作小組。工作小組由國土資源分局局長和分管副局長分別擔任組長和副組長,整理中心、地籍、耕保、財務、登記中心等股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具體承擔規劃的編制組織工作。

篇二:規劃編制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XX省人民 *** 關于加強推進村莊規劃工作的意見》(云政發【20XX】143號)、《XX市人民 *** 辦公室關于加快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XX府辦明電【20XX】97號)和《XX縣人民 *** 辦公室關于印發XX縣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XX政辦發【20XX】101號)文件精神,切實做好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結合XX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統籌城鄉、整體推進、優化布局、分類指導、典型示范的要求,加快村莊規劃編制步伐,提高村莊規劃編制水平,把全鎮農村規劃建設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村容整潔、環境優美的現代化。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科學規劃原則??茖W確定村莊建設布局,確保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小城鎮規劃、重大基礎設施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以及產業發展規劃等相銜接。

(二)堅持以人為本原則。調動人民群眾參與村莊規劃編制的積極性,充分聽取村民意見,尊重農民意愿,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確保規劃符合農村實際,方便農民生產生活。

(三)堅持體現民族特色原則。根據各地自然條件、風俗民情、居住習慣等因素,引導農戶選擇符合當地實際的建筑風格和建設戶型,實現房屋內部現代化與外部特色化的和諧統一。

(四)堅持適度集中原則。積極探索在資源富集地、集市、城鎮周邊、公路沿線等區域集中規劃、建設村莊,鼓勵生存條件惡劣、基礎設施滯后、地質災害頻發的居住點和小村并入大村建設。

(五)堅持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要求,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和自然環境、資源分布實際,統籌考慮近期建設和遠期發展的關系,建設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保護耕地,集約節約利用土地,合理規劃布局。

三、目標要求

到20XX年底,用兩年時間完成53個村莊編制目標任務,其中20XX年12月底前完成2個行政村總體規劃和30個自然村建設規劃編制、報批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1個行政村總體規劃和20個自然村建設規劃編制、報批工作。

四、編制要求

(一)把好規劃政策。

1、村莊規劃包括整治和建設兩部分,在鎮總體規劃指導下實施,規劃編制或修編應與土地利用、基本農田保護、交通、水利和國民經濟發展等規劃相銜接,對村莊的性質定位、人口和利用規模、產業布局與發展、基礎設施、公用服務設施等進行預測和科學規劃。

2、村莊規劃建設要落實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引導拆舊建新,以整治“空心村”和利用荒山、荒坡地建設為主。占用耕地每戶宅基地不超過120平方米,占用荒山坡和拆舊建新每戶宅基地不超過150平方米,堅持“一戶一宅”,禁止占用基本農田。

3、村莊規劃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結合地形,依山就勢,不搞“一刀切”,不推山、不砍樹、不填塘、不大拆大建,以“四通五清六改”(通路、通水、通電、通寬帶網,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柴草炭堆、清糞堆,該路、改水、改廁、改溝、改圈、改房)為主要內容,立足整治環境,抓好村莊,搞好房屋立面整飾和地坪硬化,拆除閑置舊房,集中建設畜廄,配套建設農村公共服務設施,整治農村人居環境。

4、低于30戶的村莊原則上不做規劃,可考慮整村搬遷至附近基礎設施條件好的村莊。

(二)注重地形地圖測量。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由鎮人民 *** 牽頭組織籌措資金和委托地形圖測量,請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技術指導。村莊地形圖要以村部為核心,對近期擬定改造整理及新村建設的范圍進行測繪,測繪比例尺要求1:500或1:2000,部分村莊采用衛星圖片進行現狀圖采集。

(三)搞好宣傳發動。充分發揮村民代表大會的作用,讓村民參與規劃,特別是規劃前期、中期、后期都要征求村民的意見和建議,提高規劃的針對性和時效性。規劃經報批后要公開展示,廣泛宣傳,提高群眾參與執行規劃的自覺性和積極性。要結合實際開展法規宣傳活動,普及村莊規劃知識,提高干部群眾法律意識,使干部群眾了解、支持、參與、監督村莊規劃工作。

(四)完善規劃內容、提高規劃編制質量。行政村按“兩圖一書”(現狀分析圖、總體規劃圖和總體規劃編制說明書)編制總體規劃,自然村按“三圖一書”(現狀分析圖、建設規劃圖、住房建筑方案圖和建設規劃編制說明書)編制建設規劃。同時,盡量采用《富源縣農村民居通用圖集》,確保村莊規劃工作達到規范要求,真正體現民族民居特色。在村莊規劃編制過程中,必須結合實際,按照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目標任務,把各個村莊規劃編制進行捆綁打包委托具有資質的設計部門進行規劃編制,形成以規劃設計單位為主,鎮、村委會、自然村積極配合的工作格局,優質、高效完成村莊規劃編制工作。

(五)抓好規劃評審。嚴格執行《云南省村莊規劃編制辦法》(試行)報批程序,行政村總體規劃需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報鎮人民 *** 審核,由縣人民 *** 批準;自然村建設規劃需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報村委會審核,由鎮人民 *** 批準。

(六)加強規劃成果管理使用。村莊規劃成果實行檔案化管理,并按要求錄入云南省村(鎮)規劃檔案管理電子信息系統,充分發揮規劃的引導、調控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村莊規劃編制工作順利推進,鎮人民 *** 決定成立XX鎮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鎮長

副組長:XX人大主席

成員:XX辦公室主任

XX鎮村建所所長

XX大河國土分局局長

XX鎮林業站站長

XX鎮環境保護所所長

XX鎮扶貧辦主任

XX大河財政所副所長

XX村委會總支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村建所,由XX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人員為各村(居)委會大學生村官和村建所干部,具體負責鎮村莊規劃編制工作業務指導、計劃任務分配和落實。鎮人民 *** 作為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的事實主體,確保編制工作按時按期完成。

(二)提供資金保障。按照分級負擔原則,村莊規劃工作經費省補助1000元/村,市補助1000元/村,縣財政補助1000元/村,不足部分由鎮人民 *** 自籌。

(三)抓好人員培訓。加強規劃編制隊伍建設,以鎮村建所干部為主,新農村指導員和大學生村官為輔,通過現場指導和組織技術培訓等形式,增強規劃編制技術力量,提高規劃編制技術人員業務素質。

(四)強化規范管理。按照“規劃一步到位,建設量力而行、分步實施”的原則,抓好村莊規劃編制工作規范管理,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

(五)嚴格監督檢查。鎮人民 *** 將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列入對村委會、各單位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村莊規劃編制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不能按時完成要求規劃目標任務的,將按規定進行行政問責

建設美好鄉村的措施有哪些?

一、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其在美好鄉村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

1、加強鄉村黨組織領導班子建設。重點選好配強鄉鎮、村黨組織書記。選拔那些思想素質好、事業心責任感強、帶頭實干、熟悉農村社情民意、敢抓敢管、清正廉潔的干部,尤其是具有鄉鎮工作經歷的干部進入鄉鎮領導班子。按照思想政治素質好、帶富能力強、協調能力強的“一好雙強”標準選拔村黨組織書記,注重拓寬選人渠道,采取“兩推一選”、“公推直選”、面向社會公開選拔、鄉鎮黨委委派等方式產生村黨組織書記。加強鄉村干部后備人才隊伍建設,注重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大學生村官、選調生中選拔和培養鄉鎮領導干部。

2、進一步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功能。適應美好鄉村建設的需要,按照有利于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充分發揮黨組織作用、加強黨員教育管理、擴大黨組織工作覆蓋面的原則,在堅持按地域、行政村為主設置黨組織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按照中心村社區設立黨組織,加大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建立黨組織的力度。對符合設置黨總支、黨支部條件的中心村可按照有關要求及時調整組織設置,理順規范行政村黨組織與中心村黨組織工作運行機制。強化組織管理、教育引導和協調服務功能,開展星級創評活動,促進鄉村黨組織和黨員晉位升級。到2016年底前,努力使三星級以上的鄉鎮黨委、村黨組織分別達到85%以上,三星級以上農村黨員達到90%以上。

3、加強中心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建設。堅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中心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建設納入美好鄉村建設總體規劃。把黨員活動室作為重要組成部分,確保有固定場所、有配套設施、有專人管理。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優勢,整合教育、衛生、計生、文化體育等資源,統籌推進社會救助、醫療衛生、計劃生育、社會治安、文化體育、法律服務等公共服務,提升綜合服務效能。

二、加強農村基層干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帶領群眾建設美好鄉村的能力

4、加強鄉村干部隊伍能力建設。把鄉鎮、村黨組織書記的教育培訓納入整個干部培訓規劃,每人每年至少參加一次集中培訓,把村莊建設、環境整治、興業富民、土地整治和管理創新等作為培訓的重要內容。按照省委組織部部署安排,認真組織實施村黨組織帶頭人“523”工程(全省從2013年起,省級重點培育500個示范村,市級培育2000個示范村,縣級培育3000個示范村,分3批組織實施,每批周期2-3年),列入中心村建設任務的行政村黨組織書記優先安排。采取專題培訓、現場觀摩等方式,有針對性地幫助鄉村干部提高認識,開闊視野,明確思路,增強帶領農民群眾建設美好鄉村的能力和本領。

5、加強鄉村干部隊伍作風建設。堅持不懈地進行馬克思主義群眾觀教育,引導鄉村干部端正對群眾的態度,擺正同群眾的關系,增進同群眾的感情,努力提升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 *** 和本領。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切實糾正損害農民利益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涉農違紀違法案件,堅決反對 *** 、官僚主義。廣泛開展向先進典型學習活動,在農村基層干部中營造學習先進、趕超先進的良好氛圍。

6、健全鄉村干部激勵保障機制。認真貫徹落實《東至縣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2012—2016年規劃》,繼續推進農村黨建“114”工程。全面落實村干部“一定三有”要求,通過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和黨費補助等途徑,形成村級組織運轉、村干部報酬、黨員干部培訓資金保障機制。注重在美好鄉村建設一線鍛煉、培養、選拔干部,加大面向優秀村干部定向考錄鄉鎮公務員和 *** 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工作力度,選拔一些長期在村任職并在美好鄉村建設中成績突出的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進入鄉鎮黨政班子。注重對推進美好鄉村建設中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優秀鄉村干部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抓好黨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農村黨員在美好鄉村建設中的先鋒模范作用

7、全面提高農村黨員素質。認真落實基層黨員教育培訓規劃,力爭2016年底前把所有農村黨員輪訓一遍。堅持每年春節前后開展農村黨員干部主題教育活動。充分運用黨員電化教育和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手段,推進黨員教育“上電視、上手機、上互聯網”,經常性地開展政治理論、政策法規、科技文化教育以及農業適用技術和職業技能培訓。

8、激發黨員隊伍活力。引導廣大農村黨員干部在美好鄉村建設中建功立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結合中心村建設,創新黨員活動方式,深化“雙培雙帶”、為民服務全程 *** 、無職黨員設崗定責、流動黨員雙向帶動、黨員議事會和承諾制等“六大載體”建設。完善黨內激勵、關懷、幫扶機制,增強黨員的榮譽感、成就感和投身美好鄉村建設的積極性。

9、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嚴把“入口關”,注重在美好鄉村建設一線發現、培養、考察入黨積極分子,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技之長、能帶頭致富并帶領群眾共同致富的青年農民和優秀農民工作為黨員發展工作重點,重視發展女黨員。新發展黨員中35歲以下和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分別要達到70%和50%以上。

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為美好鄉村建設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10、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繼續實施農村黨員干部“素質提升”工程,大規模開展農村適用技術、職業技能和創業培訓,強化教育培訓和實踐提高,培養造就大批適應美好鄉村建設要求的生產能手、經營能人、農技專家、能工巧匠等實用人才,重點培養一大批長于經營、精于管理、善于創業、能夠帶領群眾致富的農村復合型人才。進一步加大支持服務力度,為農村實用人才創業興業搭建平臺。

11、深入推進選派工作。按照構建統籌城鄉黨建工作新格局的要求,深入推進城鄉基層黨組織結對共建工作,根據美好鄉村建設任務,適時調整結對共建單位,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選派干部優先安排到有中心村建設任務的村擔任之一書記或書記,認真落實選派工作“六句話”目標要求,引導選派單位支持選派干部工作,關心選派干部的成長,加大對美好鄉村建設的支持幫扶力度。

12、加大選聘工作力度。繼續做好大學生村官選聘工作,重點向有中心村建設任務的村傾斜,力爭到2016年全縣一半左右的行政村配備大學生村官。認真組織實施大學生村官創業“沃土計劃”,加大資金、項目、技術、信息等扶持力度。加大對優秀大學生村官使用、培養和選拔力度,鼓勵支持大學生村官參選村“兩委”,特別是村黨組織書記,促進他們認真履行宣傳落實政策、促進經濟發展、聯系服務群眾、推廣科技文化、參與村務管理、加強基層組織等職責,在建設美好鄉村中發揮積極作用。

五、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激發和調動廣大農民群眾建設美好鄉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13、完善農村基層民主決策機制。堅持和完善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制度,教育引導村黨組織成員正確理解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深刻內涵,增強民主法制觀念,支持村委會依法開展工作。全面推行“文建明工作法”和“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工作法,不斷健全鄉村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對美好鄉村建設中涉及的重大事項或與黨員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問題,要充分尊重黨員群眾意見,探索采取事前公示、聽證和專家論證等方式,不斷提高決策質量和水平。

14、加強農村基層黨內民主監督。大力推進鄉村黨務、政務、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規范“一事一議”程序,促進鄉、村兩級健全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充分發揮黨員議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等組織的作用,切實落實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扎扎實實地做好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基礎性工作。

六、強化領導和指導,努力形成建設美好鄉村的合力

15、加強組織領導。要把農村黨建工作和美好鄉村建設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進。認真落實“書記抓,抓書記”的農村基層黨建工作責任機制。鄉鎮黨委書記、村黨組織書記要認真履行直接責任人和具體責任人職責,全面落實各項政策規定,狠抓工作落實,努力形成黨委統一領導、各部門積極參與、齊抓共促的工作格局,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16、注重督查落實。建立健全“一抓到底”的工作落實機制,采取定期督查、工作例會、工作調度等方式,及時通報有關情況,互相交流工作經驗,研究解決農村基層黨組織服務于美好鄉村建設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健全完善科學的農村黨建工作考核評價體系,以促進美好鄉村建設的實績,作為農村黨建工作“三級聯述聯評聯考”和“三級聯創”評比的重要內容;以抓好農村黨建工作的成效,推動美好鄉村建設。

17、加強工作保障。認真落實縣委、縣 *** 《關于加大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力度進一步加強村級組織建設的意見》,并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一步提高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標準,確保經費來源穩定、使用規范、監管有力。加大對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的經費保障力度,把村黨組織工作和活動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充分保證農村基層黨組織日常活動、黨員干部教育培訓、選派、選聘工作等正常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