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能辦理的林業資質有哪些?辦理條件是什么?
為適應造林綠化業務工作需要,對原省林學會營造林專業委員會認定的營造林資質作相應的變更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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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廣東省營造林工程施工單位資質”更名為“廣東省造林綠化施工單位資質”,“廣東省營造林工程監理單位資質”更名為“廣東省造林綠化監理單位資質”,均歸口省林學會森林經營專業委員會管理;
2.“廣東省營造林工程規劃設計單位資質”更名為“廣東省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質”,歸口省林學會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專業委員會管理;
3.廣東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組織、監理單位資質名稱不變,仍歸口省林學會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專業委員會管理。
資質類別
本次啟動的資質認定的類別為3類5種:
1.造林綠化類:廣東省造林綠化施工單位資質、廣東省造林綠化監理單位資質;
2.林業調查設計類:廣東省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質;
3.林業有害生物防治類:廣東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組織資質、廣東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監理單位資質。
廣東省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質丙級:
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a) 具有獨立企事業法人資格,成立年限不低于 6 個月。
b) 有固定獨立的辦公場所(面積不少于 100 m2 )和必要的專業設備。
c) 技術負責人應是具有林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正式職工;專職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10 人以上,其中,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 3 年以上的林業中級技術人員不少于 5 人;退休技術人員不超過 1 人。
d) 能獨立承擔一般縣級森林資源調查和林業規劃設計業務。
廣東省造林綠化施工單位資質丙級
5.2.3.1 資歷和信譽
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a)具有獨立企事業法人資格;
b)上一年度凈資產不少于 30 萬元;
c)有相對固定的辦公場所,面積不少于 50 ㎡;
d)單位成立時間不少于 6 個月;
g) 沒有發生造林施工質量事故或因造林質量原因被有關單位通報批評。
5.2.3.2 技術力量
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a)正式職工不少于 5 人,其中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比例不低于 60%;
b)林業中級技術人員不少于 2 名,其中林業工程師不少于 1 名;
c)技術負責人是具有林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正式職工。
5.2.3.3 技術裝備及管理制度
應具備以下條件,其中對施工裝備不做硬性要求:
a) 具有完成造林綠化工程施工必要的技術裝備;
b) 有較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和經營、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廣東省造林綠化監理單位資質丙級
5.3.3.1 資歷和信譽
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a)具有獨立企事業法人資格;
b)上一年度凈資產不少于 30 萬元;
c)有相對固定的、獨立的辦公場所,面積不少于 50 ㎡;
d)單位成立時間不少于 6 個月;
e)沒有發生造林監理質量事故或因監理原因被有關單位通報批評。
5.3.3.2 技術力量
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a)正式職工不少于 8 人,其中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比例不低于 50%;
b)具有林業中初級以上技術人員不少于 5 名,其中具有林業工程師資格的正式職工不少于 1 名;
c)技術負責人是具有林業中級以上職稱或農林類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的正式職工。
5.3.3.3 技術裝備及管理制度
應具備以下條件,其中對監理裝備不做硬性要求:
a)具有開展造林綠化工程監理必要的技術設備和相關軟件;
b)有較完善的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廣東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組織資質丙級應具備以下條件:
——持有法人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
——具有從事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經歷的林業中級技術人員 1 名以上;
——具有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員 5 名以上,其中中級及以上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員不少于 1 名;
——具備電腦、照相機、手持全球定位儀、除治作業器械、防治作業車輛等林業有害生物調查、
監測、取樣和防治的技術裝備,并具有防治松材線蟲病、薇甘菊等重大林業有害生物不低于
10 hm
2 /天的作業能力。
怎么辦理綠化公司資質?
辦理條件:
一、 申報方式所需材料可以直接到市城市園林局造林園林綠化處拷貝或直接從網上下載(網址: )林業咨詢公司怎樣申請資質,按照規定報送書面材料(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申請表需附電子版)。
二、審批程序及時限如對企業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林業咨詢公司怎樣申請資質的,當場一次告知申請需要補辦的全部內容,對于無法補正的申請應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對于符合條件受理的申請,市城市園林局隨時給予辦理。
三、年檢工作城市園林綠化三級、四級企業的年檢工作根據省建設廳的統一安排,另行通知。為方便企業和群眾,如在報送材料前有不明事宜,可先進行 *** 咨詢。
一級企業
(1)資格標準
1、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不低于2000萬元;企業固定資產凈值1000多萬元;過去三年,企業園林綠化項目年產值超過5000萬元。
2、 6年的業務經驗,獨立專業的園林綠化施工企業,具有3年以上的二等資質。
3、在過去的3年中,它獨立承擔了不少于5個合格的園林綠化綜合項目,項目成本超過800萬元。
4、苗圃生產和養殖基地不低于200畝,并具有一定規模的園林綠化苗、花木、盆景、草坪栽培、生產、維修能力。
5、公司經理在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擁有超過8年的經驗,或擁有園林綠化的高級技術職稱。公司總工程師具有園林綠化高級技術職稱,總會計師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首席經濟師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經濟專業技術職稱。
6、園林綠化專業人員和工程師、管理層、經濟學和相關專業領域的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不少于30人。中級以上職稱不少于20人,其中園藝高級職稱不低于2人,中級職稱不低于10人,供水和排水用水、,電氣專業工程師不低于1人。
7、企業內不少于30名專業技術人員,包括綠化學、花工、瓦工(或梅森)、木工、電工及其他相關工作。企業內不少于10名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其中高級綠色化工和/或高級花卉工人總數不少于5人。
(2)業務范圍
1、可承接各種規模和類型的園林綠化工程,包括:綜合公園、社區公園、特殊公園、地帶公園等園區,生產綠地、保護綠地、附屬綠地等綠地。
2、可在園林綠化工程(工具室、茶室、衛生設施等)內進行500平方米以下的單層建筑支持整地、種植和園林綠化工程.、片段、花壇、花園道路、供水系統、噴泉、假山、雕塑、方形路面、護岸、單橫跨15米以下景觀景觀步行橋、碼頭和花園設施、設備安裝項目。
3、可承接各種規模和類型的園林綠化維護管理項目。
4、可從事園林綠化苗、花、盆景、草坪栽培、生產經營。
5、可以從事園林綠化技術咨詢、培訓和信息服務。
二級企業
(1)資格標準
1、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企業固定資產凈值500多萬元;過去三年,企業園林綠化年產值超過2000萬元。
2、 5年以上的業務經驗,獨立的專業園林建筑企業,具有3年以上的三項資質。
3、在過去的3年中,它獨立承擔了不少于5個合格的園林綠化綜合項目,項目成本超過400萬元。
4、企業管理者在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擁有超過5年的經驗,或擁有園林綠化專業的中級技術職稱。企業總工程師具有園林綠化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總會計師具有中級以上會計師職稱,首席經濟師具有中級水平。以上職稱是經濟學。
5、園林綠化專業人員和工程師、管理層、經濟及相關專業領域的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不少于20人。中級以上職稱不少于12人,其中園林職稱不少于一人,花園專業中級職稱不少于5人。建筑物、給排水、電氣工程師不少于一人。
6、企業中不少于20名專業技術人員,包括綠化學、花工、瓦工(或梅森)、木工、電工及其他相關工作。企業內不少于6名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其中高級綠色化工和/或高級花卉工人總數不少于3名。
(2)業務范圍
1、可承接建設項目,建設成本不足1200萬元,包括:綜合公園、社區公園、特殊公園、地帶公園等生產綠地、保護綠地、附屬綠地等綠地。公園。
2、可以在園林綠化工程中進行整地、種植和園林綠化工程,支持不到200平方米的單層建筑(工具室、茶室、衛生設施等)。誘發、花壇、公園路、水系統、噴泉、假山、雕塑、方形路面、護岸、 0m、以下單跨花園景觀步行橋終端和花園設施、設備安裝項目等
3、可承接各種規模和類型的園林綠化維護管理項目。
4、可從事園林綠化苗、花、盆景、草坪栽培、生產經營,園林綠化技術咨詢和信息服務。
三級企業
(1)資格標準
1、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不低于200萬元,公司固定資產超過100萬元。
2、是一家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獨立專業園林建筑企業。
3、業務經理在園林綠化管理和管理方面擁有2年以上的經驗,或擁有園林綠化專業大專或以上的技術職稱。企業總工程師具有園林綠化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4、美化專業人員和工程、管理經濟及其他相關專業班級的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不下10人,其中園林專業中級職稱人員不少于2人。
5、企業不少于10名專業技術工人,包括綠化學、瓦工(或梅森)、木工、電工等相關工作;其中,高級綠色化學品和/或高級花卉工人總數不少于3人。
(2)業務范圍
1、可以承擔建設成本不到500萬元的園林綠化工程,包括:綜合園區、社區公園、特殊公園、地帶公園等園區,生產綠地、保護綠地、附屬綠地等綠地。
2、可以在園林綠化工程中進行整地、種植和草圖、花壇、花園道路、供水系統、噴泉、假山、雕塑、方形路面、護岸、單跨10米以下景觀景觀步行橋、碼頭和花園設施、設備安裝項目等
3、可承接各種規模和類型的園林綠化維護管理項目。
4、可從事園林綠化苗木、花卉、草坪栽培、生產經營。
擴展資料:
相關注釋
(一)省級主管部門:指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直轄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
(二)工程造價:以竣工造價為準。
(三)綜合性工程:指工程建設內容除園林綠化植物栽植、整地外,至少含兩種下列內容的園林綠化工程:園林綠化項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單層建筑(工具間、茶室、衛生設施等)、小品、花壇、園路、水系、噴泉、假山、雕塑、廣場鋪裝、駁岸、園林景觀人行橋梁。
(四)園林景觀人行橋梁:橋梁設計以游客通行和園林景觀效果為主,設計負載在250公斤/平方米以下,并只限應急車輛通行的單跨橋梁。
(五)建筑專業:包括建筑、工民建和土木工程專業。
(六)園林專業:指與園林綠化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及養護管理相關的專業,包括園林(含園林規劃設計、園林植物、風景園林、園林綠化等)、園藝、城市規劃、景觀、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風景旅游、環境藝術等專業。
(七)專業人員資格的認定:專業技術人員所學專業、職稱證書專業原則上應與標準要求的專業一致,其它情況按下列原則認定:
1、申報人員所學專業與標準要求專業不一致,但職稱證書專業與標準要求專業一致,則按照其職稱證書專業認定。
2、申報人員所學專業與標準要求專業一致,但職稱證書專業與標準要求專業不一致,經考核其個人工作經歷符合要求的(中級職稱人員需從事相關專業工作6年以上;高級職稱人員需從事相關專業工作10年以上。),按照其所學專業認定。
3、申報人員職稱證書上未注明專業的,按照其畢業證書專業認定。
4、申報人員畢業證書專業、職稱證書專業都與標準要求專業不一致,但就業后從事標準要求專業的脫產學習至少一年,并取得相應結業證書的,經考核其個人工作經歷符合要求的按照結業證書專業認定。
5、申報人員畢業證書專業、職稱證書專業都與標準要求專業不一致,且達不到上述認定要求的,一律不予認定。
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組織資質標準及申請須知
目前廣東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組織資質可以申請、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程資質暫不受理。
系統暫不接受升級業務。
廣東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資質申請一年分3批次申請。
首次申請資質需先注冊成為廣東省林學會會員。
丙級防治組織應具備以下條件:
——持有法人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
——具有從事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經歷的林業中級技術人員 1 名以上;
——具有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員 5 名以上,其中中級及以上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員不少于 1 名;
——具備電腦、照相機、手持全球定位儀、除治作業器械、防治作業車輛等林業有害生物調查、 監測、取樣和防治的技術裝備,并具有防治松材線蟲病、薇甘菊等重大林業有害生物不低于 10 hm2/天的作業能力。
申請時間
本年度資質申請認定分三批次(每4個月一次)進行:
之一次:1-4月,網上申請時間為2021年3月1-31日;
第二次:5-8月,網上申請時間為2021年6月1-30日;
第三次:9-12月,網上申請時間為2021年10月8日-11月7日。
新成立的公司要辦理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需要哪些工程師怎么辦理?
初級工程師現在正在評審中,中級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每年基本同一時間開始,同時準備材料一般高級比中級先收幾天,中高級都是一年評審一次,每年6.7.8申報,但是由于需要業績,論文,高級需要專利都要提前開始準備,新開的公司一般先借一些證,然后慢慢培養自己單位的一些工程師,技工之類的,豐富專業,以后就不需要借證了
2022年全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申報細則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等級分為甲級、乙級、丙級和丁級。甲級資質分為甲A級、甲B級兩個檔次。資質證書由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核發,并加蓋中國林業工程建設協會印章。林業資質,林業職稱。
新辦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只能辦丙級,丁級僅限基層單位申報
一、丙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事業單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專業設備。
(三)林業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3年以上的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50%,聘用專職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不多于10%
規劃設計業務方面:
(一)、在有關司局的指導下,承擔編制全國性、流域性、跨地區的林業發展規劃,林業產業規劃,自然保護區及野生動植物保護、森林公署建設規劃,全國山區、沙區及林業綜合開發規劃及有關專題調研、論證,并負責規劃實施的檢查和技術管理工作。
(二)、承擔國家大中型森林資源保護工程、荒漠化治理工程、退耕還林工程、生態林建設工程、商品林建設工程等的規劃設計、工程監理、質量檢查、竣工驗收及效益評估工作。
(三)、承擔外資貸款、援款、中外合資林業項目(資源環境保護及營造林部分)的建議書、可研報告編制并負責項目技術咨詢及技術管理工作。
(四)、承擔報局審批的林業工程建設項目(資源環境保護和營造林工程部分)的咨詢評估工作。
二、乙級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應不少于5年。
(二)注冊資金不低于150萬元(事業單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專業設備。
(四)專職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的技術人員不少于15人,相關技術人員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30%,聘用專職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不多于10%。
(五)近5年內主持或獨立承擔下列5個類別以上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業務。
1.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
2.省級林業生態建設工程檢查驗收;
3.森林分類區劃界定;
4.林業數表編制;
5.野生動物或者野生植物調查監測;
6.濕地資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調查監測;
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
8.國家或者省級重點林業生態建設工程實施方案編制;
如何注冊林業資詢評估證書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規定財企[2006]529號
信息來源:主站 發布日期:2013-08-21
之一章 總 則
之一條 為加強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工作林業咨詢公司怎樣申請資質,規范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行為林業咨詢公司怎樣申請資質,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資產評估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91號)、《 *** 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中發[2003]9號)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指森林資源資產,包括森林、林木、林地、森林景觀資產以及與森林資源相關的其他資產。
第四條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是指評估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準則,在評估基準日,對特定目的和條件下的森林資源資產價值進行分析、估算,并發表專業意見的行為和過程。
第五條 國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項目,實行核準制和備案制。
東北、內蒙古重點國有林區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項目,實行核準制,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核準或授權核準。
其他地區國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項目,涉及國家重點公益林的,實行核準制,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核準或授權核準。對其他國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項目,實行核準制或備案制,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規定。對其中實行核準制的評估項目,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核準或授權核準。
第六條 非國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項目涉及國家重點公益林的,實行核準制,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核準或授權核準。其他評估項目是否實行備案制,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決定。
第七條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由財政部門和林業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進行管理和監督。
第八條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具體操作程序和 *** ,遵照資產評估準則及相關技術規范的要求執行。
第二章 評估范圍
第九條 國有森林資源資產占有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資產評估:
(一)森林資源資產 *** 、置換;
(二)森林資源資產出資進行中外合資或者合作;
(三)森林資源資產出資進行股份經營或者聯營;
(四)森林資源資產從事租賃經營;
(五)森林資源資產抵押貸款、擔保或償還債務;
(六)收購非國有森林資源資產;
(七)涉及森林資源資產訴訟;
(八)法律、法規規定需要進行評估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非國有森林資源資產是否進行資產評估,由當事人自行決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森林資源資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根據需要進行評估:
(一)因自然災害造成森林資源資產損失的;
(二)盜伐、濫伐、亂批濫占林地人為造成森林資源資產損失的;
(三)占有單位要求評估的。
第三章 評估機構和人員
第十二條 從事國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業務的資產評估機構,應具有財政部門頒發的資產評估資格,并有2名以上(含2名)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家參加,方可開展國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業務。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家由國家林業局與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共同評審認定。經認定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家進入專家庫,并向社會公布。
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報告,須經2名注冊資產評估師與2名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家共同簽字方能有效。簽字的注冊資產評估師與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家應對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報告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三條 非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的評估,按照抵押貸款的有關規定,凡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銀行抵押貸款項目,應委托財政部門頒發資產評估資格的機構進行評估;金額在100萬元以下的銀行抵押貸款項目,可委托財政部門頒發資產評估資格的機構評估或由林業部門管理的具有丙級以上(含丙級)資質的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林業科研教學等單位提供評估咨詢服務,出具評估咨詢報告。
上述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林業科研教學單位提供評估服務的人員須參加國家林業局與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共同組織的培訓及后續教育。
第十四條 資產評估機構和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家從事評估業務應當遵守保密原則,保持獨立性。與評估當事人或者相關經濟事項有利害關系的,不得參與該項評估業務。
第四章 核準與備案
第十五條 凡需核準的國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項目,占有單位在評估前應按照行政隸屬關系,經上級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審核部門向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報告下列有關事項。
(一)評估項目的審核情況;
(二)評估基準日的選擇情況;
(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范圍的確定情況;
(四)森林資源資產實物量清單;
(五)選擇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的條件、范圍、程序及擬選定機構的資質;
(六)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時間進度安排情況。
第十六條 國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項目的核準工作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國有森林資源資產占有單位收到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后應按照隸屬關系,報上級林業主管部門初審,經初審同意后,由審核部門在評估報告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向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提出核準申請。
(二)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收到核準申請后,對符合核準要求的,及時組織有關專家和單位審核,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評估報告的核準;對不符合核準要求的,予以退回。
第十七條 國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項目核準的申請應包括下列文件材料:
(一)資產評估項目核準申請文件;
(二)資產評估項目核準申請表(附表1);
(三)評估項目批準文件或有效材料;
(四)與所評估項目有關的林權證和權屬變更的相關證明;
(五)資產評估機構、簽字注冊資產評估師和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家資質證明;
(六)資產評估機構聘請核查機構對占有單位提供的森林資源資產實物量進行核查的,應提供核查機構資質證明;
(七)資產評估機構提交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報告和核查報告;
(八)資產評估各當事方的相關承諾函;
(九)其他有關材料。
第十八條 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受理資產評估項目核準申請后,應當對下列事項進行審核:
(一)資產評估項目是否獲得批準;
(二)資產評估機構是否具備相應評估資質;
(三)評估人員是否具備相應資質;
(四)評估基準日的選擇是否適當,評估結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
(五)資產評估范圍與項目批準文件確定的范圍是否一致;
(六)評估依據是否適當;
(七)占有單位是否就所提供的資產權屬證明文件、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管理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諾;
(八)評估過程是否符合相關評估準則的規定。
第十九條 評估項目的備案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國有森林資源資產占有單位收到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后,應在評估報告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將備案材料報送上級林業主管部門;
(二)上級林業主管部門收到占有單位報送的備案材料后,對材料齊全的,應在20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手續;對材料不全的,待占有單位或評估機構補充完善有關材料后予以辦理。
第二十條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項目備案需報送下列文件材料:
(一)資產評估項目備案申請表(附表2);
(二)資產評估報告和核查報告;
(三)評估項目的批準文件或有關證明材料;
(四)與所評估項目有關的林權證和權屬變更的相關證明;
(五)其他有關材料。
第二十一條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受理資產評估項目備案申請后,應當對下列事項進行審核:
(一)資產評估項目是否獲得批準或相關證明;
(二)資產評估范圍與評估項目確定的資產范圍是否一致;
(三)評估基準日的選擇是否適當,評估結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評估程序是否符合相關評估準則的規定;
(四)占有單位是否就所提供的森林資源資產清單、資產權屬證明文件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諾。
第二十二條 經核準或備案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結果有效期為自評估基準日
起1年。
第二十三條 國有森林資源資產占有單位在進行與資產評估相應的經濟行為時,應當以核準或備案的資產評估結果為作價參考依據。在產權交易過程中,當交易價低于評估結果的90%時,應當暫停交易,在獲得產權 *** 批準機構同意后方可繼續交易。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省級財政部門和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國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的監督檢查工作,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方式對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項目情況進行抽查。
第二十五條 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當于每年度終了30個工作日內將本省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項目的核準、備案情況及檢查結果報國家林業局。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和林業主管部門可根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實際情況,依據本規定制訂實施細則或操作辦法,報財政部和國家林業局備案。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財政部、國家林業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原林業部和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發布的《關于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有關問題的規范意見(試行)的通知》(林財字〔1995〕67號)和《關于加強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國資辦發〔1997〕16號)同時廢止。
相關附件: